2023年,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法治林草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着力在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中做出更多林草贡献。
——主动配合立法,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推进涉林草地方立法起草,积极主动参与到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工作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绿化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野生鸟类保护条例》完成起草进入法定程序,法治林草建设基础不断夯实。
——优化行政审批,提高要素保障效能。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践行“一线工作法”,依法依规主动介入、主动服务行政审批相对人,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完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112件304.46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4506.2万元;完成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核审批8件47.75公顷,收缴草原植被恢复费157.57万元,依法依规前提下实现“应批尽批”,敢于担当负责、发扬钉钉子精神妥善解决芒梁高速公路及盈江产业园区昔马东片区林草地要素保障难题,有力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进林草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在各县市完成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建,2023年共办理林草行政案件333件,抽调精干执法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查办专案112件,罚没财物20095.63万元。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包容审慎原则,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7次、集体讨论会10批次。加强林草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有效衔接,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和“林长+司法联席”工作制度,全州林草系统共办理行刑衔接案件83件,法治林草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落实普法责任,营造依法治林氛围。建立德宏州林草局“八五”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平台对外发布林草法律法规知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法治工作简报信息,制作普法强基宣传材料20余种,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公益宣传10余次,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份,为推动林草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审批监管全面公开。修订完成州林草局行政权责清单,编制发布德宏州涉林草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落实“减证便民”行动,推进一体化极简审批,完善一网通办审批,网上可办率达100%,营商环境评价获得满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持续推进林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双公示、公平竞争审查,全州录入发布“互联网+监管”信息511条、“双随机、一公开”11441条、信用信息服务40057条,无差评整改信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发布,为民服务、为企服务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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