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7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308   作者:  日期:2026/3/19

岳元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将芒市镇回贤村纳入孔雀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建议》(第00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将芒市镇回贤村纳入孔雀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建议》,与力争保住回贤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金字招牌的目标一致。我局对此建议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州农业农村局,扎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我们也注意到了您所反映的,华丰孔雀湖开发导致土地被征占,疫情、灾情,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因素影响,严重冲击了回贤乡村旅游发展的问题。为此,州文旅局,市政府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专班,尽最大努力消除不利因素对回贤乡村旅游发展的影响。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将回贤村纳入孔雀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服务功能区或旅居试点区,一并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的建议。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面积要求不少于5平方公里且空间连续,范围合理,要求其规划范围内房地产项目(含居民区)面积与旅游接待设施总面积不大于1:2。同时,《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对申报的旅游度假区内旅游交通、旅游标识、旅游安全、运营管理等各个方面都作了明细的规定。为此,芒市2023年申创孔雀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时,综合考虑了度假区旅游产品布局、基础设施现状、运营管理体系建设等各方面的条件,结合申创成功率的分析,划定度假区范围。回贤村因面积较大、距离较远,交通条件有待提升等原因未划入孔雀湖旅游度假区规划区内。

(二)关于加大对回贤村乡村旅游项目扶持和项目提档升级力度的建议。一是积极争取品牌创建和项目专项资金,2025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30万元,用于回贤村文化活动室、村史馆提升改造。二是将回贤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纳入芒市文旅局“十五五”规划,正在积极申报项目资金支持。三是结合乡村旅居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加大对回贤村现有资源规划开发利用,着力打造“避暑庄园”主题的乡村旅居品牌。

(三)关于加大对回贤村现有资源规划开发利用,打造集中连片式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的建议。结合当前“旅居云南”三年行动,印发《德宏州乡村旅居工作实施方案》,未来3年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推动下,打造50个以上乡村旅居重点村,并就资源盘点与布局、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市场主体培育、合作开发机制、打造典型标杆6项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旨在进一步盘活闲置民宅、宅基地等资源,建立联农带农惠农益农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农村居民致富增收。

最后,再次感谢回贤村发展的关心与支持,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发展,监督我们的工作。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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