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335701000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大力发展文旅康养产业。积极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着力打造国际知名的四季康养旅游胜地。一是加快景区提档升级,全力推动勐巴娜西珍奇园创建5A级景区,全面提升现有A级景区品质,争创1个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二是加快德宏华侨城生态田园康养新城、梁河南甸伴山温泉小镇、云南之蓝万塔小镇等一批康养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德宏旅游住宿品质,努力建成3个高品质酒店、15个半山酒店;三是打造文旅消费集聚区,推进芒市傣族古镇、珠宝小镇、瑞丽古城等旅游休闲街区建设,争创1个夜间经济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个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四是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挖掘、包装、申报一批省级、国家级非遗项目,积极推动非遗产品“活化”、转化、产业化;五是打造一批疫情常态化下的精品旅游产品,重点打造5条以上精品乡村旅游线路、3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
2、提升旅游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提升德宏旅游“吃、住、行、游、购、娱”要素吸引力,加大交旅融合。进一步加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旅游标识标牌、生态停车场、智慧景区建设。以芒市芒晃村农家乐集群发展为改造示范,推进一批精品农家乐提质升级,评定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一批精品旅游民宿。着力抓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提升改造一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继续抓好德图公益文化大讲堂、送书下乡等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活动;持续开展“彩云之南等您来”夜间群众文化活动;加强艺术创作,创作一批文化艺术精品。开展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考核。
3、继续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做好德宏世居少数民族织锦技艺及服饰展和德宏州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立项申报;组织做好国保南甸宣抚司署维修、白蚁防治项目;省保芒市菩提寺、陇川加孔奘寺、中缅首次勘界楼旧址维修,马嘉理事件发生地的环境整治和州保陇川宣抚司署旧址修缮工程等。做好陇川县博物馆、西山乡景颇族博物馆的注册备案。组织申报公布一批州级革命文物名录。认真整改州委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
4、持续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行业监管。坚持严查严处高压态势,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和明查暗访力度,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经营活动。加强“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为游客购物退货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工作,清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和清理各类网上有害信息等;加强安全责任落实,加大“平安文化市场”、“平安网吧”的创建工作。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检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净化社会风气,维护文化和旅游环境和谐稳定。
5、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国家安全、保密、党务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民族团结、禁毒防艾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博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与对外交流合作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事业单位)
3.德宏州旅游信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4.德宏州文化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德宏州图书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德宏州文物管理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德宏州艺术研究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9.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单位,本级)
2.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并入本级核算)
3.德宏州旅游信息中心(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并入本级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人(离休0人,退休5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3,857,089.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25,911.28元,占总收入的97.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1,178.42元,占总收入的2.3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616.07元,下降0.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5,660.49元,下降2.4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25,044.42元,增长5,299.06%。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及前期工作经费等项目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省级拨入项目经费,其他收入增加等原因,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3,749,791.94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4,860.83元,占总支出的73.2%;项目支出3,684,931.11元,占总支出的26.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15,351.83元,下降17.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9,595.57元,下降3.73%;项目支出减少2,425,756.26元,下降39.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有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德宏勐巴娜西(5A级)景区规划、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工作、“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前期工作项目包装等项目支出减少,支出合计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64,860.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97,769.75元,占基本支出的92.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7,091.08元,占基本支出的7.62%。人均197,350.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84,931.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27,603.70元,主要用于开展机关党委及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3,048,212.91元,主要用于勐巴娜西乐团文艺创作及宣传工作60,000.00元、领导工作经费安排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工作50,000.00元及德宏知名作家散文集出版创作15,000.00元、开展“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工作997,058.27元、重点产业链招商78,973.00元、举办完成了德宏州咖啡产业发展大会940,114.37.00元、开展文化旅游执法工作151,099.61元和文物安全保护工作194,036.00元、省级安排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224,315.57元、两区建设工作经费21,441.00元、刀安仁故居消防水池建设80,000.00元、单位资金安排业务经费175.09元、“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前期工作经费196,000.00元、领导安排工作经费4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22,212.00元,主要用于开展退休党支部活动;卫生健康支出586,902.50元,主要用于支援瑞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25,301.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7%。与上年相比减少3,007,548.49元,下降18.1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减少了“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前期工作专项资金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10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2,603.7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00.00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995,86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441,292.5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5,000.00元、旅游宣传1,076,031.27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726,654.98元、文物保护194,036.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8,122.12元、电影14,725.2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1,06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主要用于事业运行3,000.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58,563.00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2,21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3,065.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9,382.11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2.62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779,75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86,902.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4,433.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416.75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631,5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31,518.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19.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796.0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2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19.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796.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因公务用车故障后停用未维修及新冠疫情原因接待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598.88元,下降7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058.88元,下降7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0.00元,下降11.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因公务用车故障后停用未维修及新冠疫情原因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检查,州政府安排及招商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8批次,接待人次51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7,091.08元,比上年减少30,858.92元,下降3.87%,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退休1人及“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7,523.18元、工会经费140,000.00元、福利费58,421.8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96.08元、其他交通费463,3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13,226,779.11元,其中,流动资产166,408.45元,固定资产9,621,672.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38,698.3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646.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3,029.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4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77,9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66,5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611.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0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07.5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031.5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3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03357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