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正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芒市镇普照村傈僳族文化展示馆的建议》(第06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德宏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在此特表示衷心的感谢!
您建议在芒市镇回贤村委会普照村民小组建设普照村傈僳族文化展示馆,项目计划总投资30万元,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吸引大量游客,带动文旅、餐饮、住宿等产业发展,增加村民人均收入稳步增长,同时也可以有效保护和传承村寨风貌、特色民居、民族文化,进而使普照村成为傈僳族民族文化对外展示的窗口。您的建议很好,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如能建成,是件惠民之事。但甚感遗憾,因州文旅局没有建设文化馆专项资金,针对此情况,建议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一是逐级申请立项。按照项目资金申报“逐级上报”原则,建议将普照村傈僳族文化展示馆建设项目通过芒市镇人民政府、芒市文化和旅游局向市、州人民政府逐级上报,争取纳入省、州的文化事业建设项目加以解决。
二是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完善州、县(市)、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的要求,普照村民小组作为搬迁安置的自然村,不属于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范畴。但文件指出,“支持有条件的自然村自办文化室(或文化大院)”。建议结合开发式扶贫政策,在州、市财政紧张、不能全额解决文化活动室建设资金的情况下,引导人民群众“自己出一点,政府帮一点”原则,积极向市、州人民政府申请解决缺口资金,同时带领人民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督促、指导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和程序,向上争取项目立项。 再次感谢您对德宏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州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做好服务,争取给予更多支持。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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