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年度工作任务,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现将一年来法治建设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事项,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办件并开展“好差评”工作,主动评价“好”评率达90%。对26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用户登录、材料提交 、结果反馈等过程进行了测试并进行修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占92.31%,即办件有5项、占19.23%。全面核查本部门监管事项清单、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及部门基本信息,认真梳理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监管事项总数135项,认领135项,认领率达99%以上。“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4件、办结4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4件,办结率、规定时限回复率100%。
(二)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一是加强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全面清理许可证已过期、不按时年检换证情况。二是研究制定了《德宏州2020年推进旅游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德宏州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报道工作方案》,不断增强旅游市场治理能力。三是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宣传培训及监管。2020年,全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共出动文化执法人员6187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8763家次,受理举报1件,立案调查7件,办结案件9件,责令改正25家次,罚款5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527.81元。旅游市场共出动旅游执法人员880人次(截至10月),检查旅游企业1288家次,共受理和办结旅游投诉共75件,办结率100%,投诉方满意度100%;对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4件,处罚金额19万元;发布“红黑榜”6期。
(三)优化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一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德宏州文化馆、图书馆建成并向公众开放,完成了全州公共文化领域重点改革任务及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初步建设,2020年为贫困地区贫困地区共配送210场以惠民演出、观众200215人次。二是加强旅游公共服务,开展厕所革命,2020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80座,开展旅游厕所电子地图上线工作。三是加快平台建设,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推动“一部手机游云南”线上线下融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认真开展《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的立法工作,《条例(草案)》提交七届州委第121次常委会研究,并于11月底通过了省人大民族委组织的专家咨询会。积极参与了州人大组织的《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制定了《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并根据《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两年一清理的要求,细化清理工作方案,为2021年开展清理工作做好准备。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旅游条例》、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文物修缮方案确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县市、部门、企业、法律专业人士等公众意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四、规范行政执法
(一)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文件精神,深入分析研究我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机构、人员、编制情况及文化市场现状,并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各类执法改革数据报表,全力推进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制发《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二是按照《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云南三德律师事务所签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长期聘请律师1名,为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协议、仲裁诉讼等业务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继续加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实现中央与地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的线上办理,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努力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水平。建立暗访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通报、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2020年共组织暗访6次。开展移动执法。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抓好执法人员业务学习。依托文化部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加强线上网络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按时参加2020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巡讲线上专题网络培训,同时积极选派执法业务骨干赴昆明、丽江、昭通、西安等地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六)进一步完善《德宏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文化市场联合执法制度》《德宏州文化市场信息通报制度》,建立情况互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关于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20年,按时保质完成39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面商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开展监督。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有关规定,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及时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考核。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明确了1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和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切实承担起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全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及“德宏文旅”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官方账号、快手官方账号等公开平台管理维护。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务公开,及时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对外公开《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应对新冠感染疫情稳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加快转型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信息,召开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疫情政策解读会进行现场解答,回应经济社会热点,为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努力实现2020年全州文旅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行纠错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24小时监测和处置12301智慧通国家平台、12301智旅通云南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考核评价系统平台、省旅游市场监管系统平台、全国旅游市场监管系统平台、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平台、地方投诉电话等7个系统平台和投诉电话,及时化解投诉,提升旅游纠纷处理的效率。二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认真报送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二)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强化信访维稳工作,2020年共收到转办信访办13份,其中信访局转办信访件9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德宏州“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4件(其中1件:YNS2020111502020524,因交通运输垄断属于道路运输管理局职能管理范畴,州文化和旅游局只对旅行社和导游有执法权,没有对旅游大巴的执法权,建议该信访件转交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理外,其余3件都已办结),办结率100%。
七、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职责。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全系统机关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开展年度在线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线上答题活动工作,开展德宏州文旅系统案卷评查暨法治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2020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巡讲线上专题网络培训,选派执法业务骨干赴昆明、丽江、昭通、西安等地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创作法治相关题材的艺术作品,制作漫画宣传资料“宪法与生活”,发挥文艺作品弘扬法治精神和传播法治政府理念的作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8”世界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6·9”中国文化遗产日、“6·26”国际禁毒日、“12·1”国际艾滋病防治日“12·4”国家宪法日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理性文明消费、依法维权。
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简单等同于普法,对相关具体建设内容吃不透抓不细,特别是机构改革后,个别业务科室未能结合科室职责有效开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法治工作人才短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受机构编制所限,州文化和旅游局统筹法治政府建设科室编制2人,长期外借1人,同时还要兼顾其他工作,事多人少难于统筹兼顾。同时,一线执法人员不能满足当前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部门执法人员数量和个人综合业务能力亟待加强。
(三)普法宣传工作还需加强。文化和旅游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形式内容不够丰富;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不强,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律意识还跟不上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文化和旅游经营者自觉守法意识不强,违法经营还时有存在,普法宣传的持续性、连贯性、制度性还较薄弱。
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2020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狠抓学习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就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4次,撰写相关学习心得9篇;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实地督察云南法治政府建设反馈问题整改事项;三是组织党组听取审议2019年度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研究审议《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四是针对新冠感染疫情,多次深入抗疫一线,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抗击疫情工作事项。五是狠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研究相关工作,深入开展线索摸排、问题整改,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列入经常性工作。
十、下一步的打算
(一)认真谋划好“八五”普法工作。编制“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按照规划分年度安排好工作任务,压实责任;深入开展督促检查,不断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增进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三)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厘清内设机构间的职能职责,以法治政府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复议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总体来说,一年来,德宏州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文化旅游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理论研究不够、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普法形式和创新执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等问题与不足。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断深入,推动全面依法治理不断提升,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争工作再上新台阶。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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