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按照州委关于深化州级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撤销原“德宏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和“德宏州文体广电局”,重新组建为“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3月18日挂牌成立,加挂“德宏州文物局”牌子,并于4月1日搬迁到德宏游客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办公。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加快推进“三馆”建设。2019年12月份可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持续加大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力度。2019年报刊阅览室接待读者10968人次,儿童阅览室接待读者2534人次,地方文献室征集地方文献300册,提供参考咨询48条,综合阅览室接待读者172人次;读者便民服务1532次。三是不断推进图书馆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实现图书采编、流通、检索自动化管理和电脑操作、有序化管理。四是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基本完成。目前,我州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基本完成,除盈江、陇川两县市未搭建Interlib系统外,其他县市均和州中心馆连接,总分馆系统建设已初见雏形。五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组织举办“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培训班、农民画培训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选派“三区文化人才”51人开展文化服务。开展德图公益文化大讲堂10期,受益群众1914人;举办各类培训班、知识讲座、读书活动、展览等活动56余场次13241余人参与受益。
精心组织各种文艺活动。组织、协办“我和我的祖国·金秋音乐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春走基层——2019“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广场“大家乐”文艺晚会、“建设者之歌·百姓大舞台”、“唱响新时代 梦圆千万家”全国社区网络春晚活动、“中国梦·劳动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职工文艺汇演、“2019年军警民迎新春双拥”文艺晚会、“寻找最美孔雀公主大赛”、“童心向党·筑梦起航”庆六一文艺活动、喜迎国庆·欢度重阳暨民族团结月文艺庆典晚会、“我和我的祖国—文化新生活·美丽德宏等你来”第四届德宏州广场“大家乐”民族广场舞比赛、“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边疆 文化大篷车 千乡万里行”、“中国梦·傣剧情”百团千队 红色文艺轻骑兵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文艺演出。全州开展文化惠民演出“送戏下乡”555场,观众99.8余万人次。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遴选上报我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傣族剪纸》和《景颇族目瑙纵歌》两项优秀保护实践案例。举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瑙斋瓦培训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交流培训会等。举办德宏州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文化遗产进校园系列宣传展示活动、中缅风情暨德宏傣族、德昂族文化展示与体验活动。开展国家级非遗名录《目瑙斋瓦》抢救性记录拍摄。收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达古达楞格莱标》传承活动—2019年德昂族浇花节相关视频、图片。在“2019云南非遗走进中华民族博物院暨云南非遗全国巡演(北京站)”宣传推介德宏非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微纪录片《傣剧—喃幕西双》在“亚洲世界遗产影像展”中荣获入围奖,并在影展中展览;选送瑞丽市傣族象脚鼓舞队获“万科杯”云南省2019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傣族象脚鼓舞》大赛1个一等奖、1个三等奖。
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明显。畹町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芒市小礼堂等5处州保单位正式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争取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甸宣抚司署维修工程资金711.91万元、白蚁防治工程资金193.65万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菩提寺维修工程资金203.18万元,德宏州博物馆陈列布展2020年补助资金300万元。抓好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允燕塔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刀安仁故居纪念馆陈列布展升级改造;完成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菩提寺的方案编制,并通过省级第三方评审;完成勐乃古碉楼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李根源故居维修修缮工程;完成全州1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14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送。开展“雷允中央飞机制造厂”、神护关、万仞关实地调勘;开展全州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共出动40人次,检查博物馆6座,检查文物建筑、文物库房166处,约谈重点单位23家,发现隐患39条,整改31条,列为长期整改问题8条。
文艺创作成果喜人。完成《泼水欢歌》《我爱你中国》《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的中国》MV拍摄、快闪录制拍摄;开展《娥并与桑洛》《千瓣莲花》《冒弓相》《朗推罕》《海罕》等传统剧目的唱腔、伴奏音乐录制;创作并首次公演大型原创傣族舞剧《孔雀飞起的地方》和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美丽德宏·圣水欢歌》;创作普曲《德宏》《德宏是远方》《为你喝彩》《犀鸟》等6首歌曲;结合扫黑除恶、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新创作了小品《丰碑》、情景剧《凤凰花开》、音乐再创作《凝心聚力创未来》《政治协商开新篇》等歌舞节目,着手恢复传统经典傣剧《冒弓相》。景颇族歌曲专辑《爱,在景颇山2》即将出版。张志强、何明军、杨连凤在2019年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比赛中,分别荣获一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深入。积极参与“中缅情·合家欢”春节联欢晚会暨中缅文化周(曼德勒地区)活动、《2019年中国缅甸跨国春晚》、央视CCTV3套“黄金100秒”栏目节目录制以及赴泰国参加“欢乐春节”文化艺术演出、到乌拉圭进行文化交流活动;应香港舞蹈联会邀请赴香港进行文化交流;参加香港颁奖盛典组委会主办2019“我要上春晚”综艺性大型公益晚会;赴西双版纳州进行文化交流文艺演出;举办“一带一路”中缅民间文化交流文艺晚会;组织“国门文化工程”对外交流展演代表团赴缅甸曼德勒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旅游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一是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引领,不断提升旅游产品供给,回贤村、上井坎村、关璋村、银井村、弄么村、石梯村、下勐撇、古井贺拉、龙门古寨等乡村旅游如火如荼;国际泼水节、国际目瑙纵歌节、机车音乐节、“瑞丽姐告首届国际免税购物节、一马跑两国、户撒乡环乡公路、“秘境百马”美丽乡村马拉松系列赛事(德宏赛区)、中缅jeep越野摩托赛车比赛、“七彩云南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等节庆、体育旅游受到青睐。2019年接待游客2945.72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6.52%;旅游业总收入564.0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44%。二是持续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统筹住建、交通、商务做好旅游厕所建设,扎实推进全州46座旅游厕所建设,其中,文旅部门22座,完工6座。全面排查消除全州A级和非A级景区旱厕,推进A级景区内5座未达标旅游厕所整改;完成所有旅游厕所位置申报、上线。三是稳步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加快芒市史迪威湿地旅游度假区、德宏印象、芒市傣族古镇、圣水庄园、瑞丽一寨两国、陇川京旺温泉度假村、陇川通用机场、龙安土砖文化驿站等项目建设。四是持续推进滇西火山热海边境民族风情自驾游、滇西跨境风情自驾游2条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建设和“旅游革命”九大工程以及大滇西旅游环线前期工作。五是加快推进精品旅游饭店和民宿客栈建设,目前全州初步建成精品旅游饭店12家,民宿客栈13家。六是加快推进芒市、瑞丽市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工作;推动莫里热带雨林创建国家4A级景区,新评定芒市仙佛洞景区和芒市孔雀谷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取消边寨喊沙国家3A级景区资质,边关文化园降为国家2A级景区资质。七是新开通“芒市—曼德勒”、“芒市—缅甸仰光”国际航线、“芒市—成都”、“芒市—上海浦东”“芒市—揭阳”、“芒市—长沙”、“芒市—温州—衡阳”、“芒市—临沧—南京”等航班。2019年芒市机场共起降18160架次,同比增长17%;旅客吞吐量212.2958万人次,同比增长17%。。
“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稳步推进。一是确定2019年“一部手机游云南”智慧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企业景区8个,其中,畹町边关文化园已通过省级验收,其余7个等待省级验收;积极申报2020年度以奖代补景区5家。二是加强对申报“一部手机游云南”智慧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企业智慧景区建设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游云南”APP的宣传推广工作,持续开展城市名片、景区名片数据更新和质量优化,建立完善“游云南”APP平台长期可持续运营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景区整改工作,积极支持鼓励3A以下景区及非A景区开展智慧景区建设,推动兑现落实“游云南”智慧景区以奖代补资金。四是制定诚信指数评价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开展品质指数评价工作,完成24家旅行社、365家餐饮企业、330家住宿企业、5家旅游车公司、3家租赁车公司的诚信体系建设上线。
旅游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一是“魅力中国城”宣传效应持续升温。德宏州与《魅力中国城》友好城市广西崇左、重庆南川、广东肇庆签订了文化旅游合作协议,共享《魅力中国城》带来的丰硕成果。二是参加2019大别山(黄冈)世界旅游博览会、南亚、东南亚商品洽谈会、第七届云南航空旅游(迪庆)推介会;成功举办“七彩云南 美在德宏”航空旅游招商温州推介会、“七彩云南 美在德宏”航空旅游招商上海推介会、“南京—临沧—芒市”航线航空旅游芒市专场推介会;筹备2019国际旅游交易会和中缅边交会。三是继续深化与省州有关媒体的宣传合作,由德宏团结报社代运营“德宏旅游”微信公众号,在“Hi德宏”开设“德宏旅游”窗口;通过中国网、新华网、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发布德宏文旅动态信息;把握微视频传播趋势,及时开设“德宏旅游”抖音官方账号,发布视频35条;整合各类宣传媒体,积极参与央视《魅力中国城》德宏系列宣传活动、国际泼水狂欢节、国际目瑙纵歌节等全州重大主题外宣活动,助推德宏旅游宣传形成强大声势。2019年在各种信息平台发布信息2038条。
持续保持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一是深入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文化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文化市场方面:出动执法人员3359人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各类经营单位2494家次,受理举报9件,立案调查3件,办结案件11件,警告48家次,罚款43000元,责令停业整顿2家次,没收违法所得5169元。旅游市场方面:出动旅游执法人员280人次,检查A级景区75家次,星级酒店86家次,购物企业65家次,旅游汽车公司20家次,餐饮企业45家,导游IC卡410人次,旅游行程单450份,旅游合同400份。对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15件,处罚金额910500元(其中处罚旅行社5件、导游9件、黑导1件),12301投诉平台诉转案填报1件;共受理旅游投诉138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投诉方满意度100%;接听旅游咨询电话270多个,网上登录监测12301投诉平台、“一机游”投诉平台、云南旅游综合监管处置平台400多次;设立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3个,游客购物退货服务点11个,共受理退款退货28件,退款金额406218元;制定《德宏州文化旅游“红黑榜”制度》,发布“红黑榜”7期。二是强化市场安全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游艺场所、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旅游景区景点进行检查,彻底查清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文化市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行政审批。全州在线办理文化行政许可事项33件,在线办理注销旅行社4家,设立旅行社2家,设立旅行社分社3家,设立网点16家。四是加强经营许可证管理,全面清理许可证已过期、不按时年检换证情况。目前,文化经营许可证已经过期32家,其中,歌舞游艺场所27家,文艺表演团体5家;长期不开展经营活动的僵尸企业33家。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排查出27家无证的娱乐场所,已要求停业整治。同时,对其进行引导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扎实推进文旅扶贫。一是下勐劈村入选国家发改委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二是对全州103个列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和24个列入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开展旅游扶贫统计调查。三是积极争取文化站改扩建和文化活动室建设等15个项目资金138万元。四是开展旅游扶贫示范县、乡、村创建认定。
扫黑除恶工作不断深入。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认真排查“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畅通“12318”等举报渠道;挖掘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涉黑线索,共收集线索5条,其中1条线索已由县市扫黑办处理,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判刑处理。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忠诚可靠、守纪作为”、“知纪明规懂法”等主题教育和党纪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观看各类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开展扫黑除恶、知纪明规懂法、“学法规守纪律讲规矩”、党纪法规“微测试”等知识测试。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扎实推进禁毒防艾工作;扎实开展反恐应急和防邪反邪斗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答复建议提案23件。“全媒体问政”旅游整改成效明显,已完成整改12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德宏州文化行政执法支队、德宏州旅游信息中心,其中:德宏州文化行政执法支队、德宏州旅游信息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离岗退养)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7.03万元,占总收入的99.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9.97万元,占总收入的0.98%。与上年对比增13.95%,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合并收入发生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16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97万元,占总支出的38.51%;项目支出1,943.07万元,占总支出的61.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减15.12%,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118.89%,项目支出减11.2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合并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划转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6.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18.8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合并人员工资、综合绩效奖、养老保险社保缴费变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3.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广电、电影、体育、新闻出版职能划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电影放映补贴0.84万元、“三馆”建设项目浦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支出1183.22万元、“扫黄打非”工作0.42万元、“三区人才”培训53.66万元、农民工文化节支出5万元、赴乌拉圭文艺交流演出89.89万元、游客服务中心支出30万元、旅游业务专项150万元、魅力中国城德宏竞演支出10万元、石板村文化活动室修缮5万元、体育支出9.48万元、文物复制11.29万元、文化产业专项40.51万元、文化艺术人才培训1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宣传支出1万元、体彩公益金支出8.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8%。与上年对比增加12.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增加及2019年将“三馆”浦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列入本局预算,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9%。主要用于公务员事务支出1.35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2.60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0.8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7.5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5%。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1180.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34.8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94万元、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89.89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30万元、旅游宣传150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4万元:文物-博物馆300万元;体育-其他体育支出5万元;新闻出版电影-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61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8万元,其中,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11.29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40.51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42.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3.1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2万元,完成预算的9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97.79万元,完成预算的19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55.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增加、旅游宣传推介接待增加、公务用车维修等原因,因年初未列入预算所以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04.92万元,比2018年增加621.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97.79万元,增加892.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8万元,增加1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万元,增加450.0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安排赴乌拉圭对外文化交流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加大了旅游宣传推介力度,宣传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进行了维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19年机构改革,文化与旅游职能合并后决算支出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7.79万元,占9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万元,占4.94%;公务接待费支出1.95万元,占1.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7.79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2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陇川景颇歌舞团受邀代表中国德宏赴乌拉圭进行文艺演出交流活动,支出89.89万元;到缅甸参加农业旅游交流活动支出1.78万元;赴越南、老挝、缅甸旅游宣传推介4.64万元;到缅甸参加中缅文化周活动1.48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用车、下乡调研检查工作、旅游项目规划考察用车、文化旅游执法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安排接待、上级调研接待、其他地州到德宏旅游推介及文化交流接待、接待县市、旅游招商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14万元,与上年对比降低9.2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划转后减少。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105.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62万元,固定资产88.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18.12万元,无形资产250.2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66.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61.0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150.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74.9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726.62平方米,账面原值843.18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3.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3项,账面原值41.3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3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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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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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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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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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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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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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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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05.45 |
48.62 |
8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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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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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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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12 |
25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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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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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2019年3月机构改革原德宏州文体广电局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职能划出后文化职能与原德宏州旅发委职能合并,成立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决算与上年度决算的对比数据为2019年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与2018年德宏州旅发委决算对比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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