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办事指南

浏览量:17733   作者:  日期:2020/3/4

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报。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根据“先照后证”的审批要求,申请人应当首先到工商部门办理“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二、审批条件

(一)已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可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的计算机);

3.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5.有必要的导游(具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6.满足上述条件即可申请设立旅行社,如获得许可,还需在指定银行缴存2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导游信息变更,应当重新办理导游证核发许可,条件同新办(首次);

(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申请人应在以上媒体(如《德宏团结报》),刊登《导游证》遗失公告。

(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导游提出注销申请。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芒市机场大道中段西侧(芒市机场斜对面)

办事窗口:云南省德宏文化和旅游局市场行业管理科(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一)根据“先照后证”的审批要求,申请人应当首先到工商部门办理“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证明企业认缴的出资额截屏,认缴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旅行社最低资本限额30万的要求;

(三)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s://jianguan.12301.cn),点击“旅行社和行业组织”按钮,点击“我要申请设立旅行社”,完成企业注册;

(四)在线填写旅行社主体信息,内容包括旅行社中、英文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证件号及联系方式、企业性质、营业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等;

(五)在线填写出资人信息、经营管理人员信息、导游信息、计调人员信息、其他信息等;

(六)在线上传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营业场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产证明)、法人履历、企业章程(公司所有股东签名)、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办公设备证明材料(法人签名)等。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六、审批收费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送达方式:电话通知领取或邮寄送达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692-2117986,监督电话 0692-2137927

咨询及投诉地址:

云南省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芒市机场大道中段西侧(芒市机场斜对面)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ynzwfw.yn.gov.cn/—“服务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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