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导游证核发办事指南

浏览量:17401   作者:  日期:2020/3/4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电子导游证许可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

二、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

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

3.未患有传染性疾病;

4.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患有甲类、乙类以及其他可能危害旅游者人身健康安全的传染性疾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4.被吊销导游证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三)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导游信息变更,应当重新办理导游证核发许可,条件同新办(首次);

(四)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申请人应在以上媒体(如《德宏团结报》),刊登《导游证》遗失公告。

(五)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导游提出注销申请。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芒市机场大道中段西侧(芒市机场斜对面

办事窗口:云南省德宏文化和旅游局市场行业管理科(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导游证核发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其他要求

1

身份证

扫描件或电子           照片电子版

1份

(1)请务必上传三个月内证件照

(2) 证件照必须是白底

(3)证件照必须选用数码拍摄

(4)证件照为413*626像素,仅支持JPG.BMP.PNG格式

(5)证件照大小不超过2M.

 

2

本人近期照片

 

扫描件或电子           照片电子版

1份

 

3

未患有传染性疾病    的承诺

 

 

在平台上作出承诺

 

1份

4

无过失犯罪以外的    犯罪记录的承诺

 

在平台上作出承诺

1份

5

与旅行社订立的

劳动合同

扫描件等

电子版

1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电子导游证(导游身份标识)

送达方式:电话通知领取

云南省德宏文化和旅游局市场行业管理科(二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692-2117986,监督电话 0692-2137927

咨询及投诉地址:

云南省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芒市机场大道中段西侧(芒市机场斜对面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ynzwfw.yn.gov.cn/—“服务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导游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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