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德宏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政策文件解读制度

浏览量:43964   作者:  日期:2019/2/14

德宏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政策文件解读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州政府出台涉及旅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以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单位领导、科室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网是政府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

第五条  职责分工。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第六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科室在起草规范性文件、以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办公室。

(三)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单位领导审签。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科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州政府办公室审查。

第七条  能力建设。各科室要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八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

第九条  本制度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