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志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第16号提案),已交由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办理。按照先协商后答复的工作原则,2018年6月7日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周益云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与您进行了面商,共同商讨解决办法,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德宏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对德宏发展乡村旅游所具备的自然、气候、美食、民风、交通等5个条件的分析研究和判断非常准确,关于加快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要加快乡村路网建设、大力开展乡村环境整治行动、打造乡村休闲度假和养老养生业态、分批重点扶持打造旅游村、加大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和开发私人订制乡村旅游产品等5个方面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很有启发。
自2008年创建第一批省级特色旅游村开始(省旅游局补助每村资金15万元),截至2011年,我州先后创建四批12个特色旅游村,初步培养了村民参与旅游经济的意识。2013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工作的意见》后,每村补助资金上调至150万元(省民宗委100万、省旅发委50万),至2016年,我州实施了四批共14个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提高了村民保护和传承传统民族文化,利用资源优势发展旅游经济的意识。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我州成功打造了盈江勐弄乡龙门寨、支那乡澡塘寨、新城乡黑山村、太平镇石梯村、铜壁关乡松克村,陇川县户撒乡、陇把镇龙安村等乡村旅游村寨,激发了村民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内生动力。
实践证明,发展乡村旅游,能有效助推脱贫攻坚、带动农民增收、促进生态保护、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只要能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找准定位,选准突破口,不断创新思路和办法,乡村旅游产业就一定会有新气象、新作为。
针对您的建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就加快全州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出台《德宏州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意见》,制定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扶持政策,合理布局旅游村寨,坚持一村一品,减少和避免同质化竞争。
二是年内重点推进1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12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重点打造3个休闲农业示范镇(村、点)、4条乡村旅游线路,培育发展18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带动1800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三是加大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年内分县市开展旅游扶贫和乡村旅游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使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四是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全域旅游、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生态农庄的创建标准及管理办法,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以及旅游扶贫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各项标准化评定工作。
五是引导县市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发展的管理协调机制,增加政府投入,整合资源,加快“五网”特别是路网建设,改善旅游村寨的通达条件和旅游接待服务设施。
六是推进全州旅游要素企业数字化建设,推进智慧景区及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数字旅游“德宏版”,加强德宏旅游网、德宏旅游微信公众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智慧旅游,开发私人订制旅游产品,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德宏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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