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1号)精神,加快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提升德宏州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德宏实际,制定《德宏州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二、制定过程
2022年12月底,州教育体育局对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1号),结合我州实际,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初稿草拟;2023年1月6日,州教育体育局2023年第1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审议,同意征求州委编办、州工信科技局等23个有关州级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5县市人民政府修改意见建议;2023年1月20日,收集到州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在“开展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中增加“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有关内容,予以采纳,建议意见内容增加至“加强实验实训和消防安全管理”,其他22个州级单位和5县市人民政府均无修改意见建议;2023年1月28日,经修订后报请州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审核,同意印发实施。
三、与上级文件异同
“三年行动计划”从总体目标、6项主要任务20条细化措施、3项保障措施3个方面进行阐述。与上级文件相比,总体目标与省级文件一致;主要任务的条款与省级文件基本一致。结合我州实际做了适当的补充完善,具体分别为: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州级有关部门责任划分,明确州级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二是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实施“乙类乙管”最新要求,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三是对“加强实验实训和消防安全管理”增加“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有关内容。
四、内容解读
“三年行动计划”由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构成。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专职保安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校园一键式报警器和视频监控安装并联入公安网”等人防、物防、技防4个100%安全防范建设任务全面达标、成果得到巩固,全州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同比下降20%;“平安校园”创建全面达标。
(二)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事故处理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工作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
二是完成学校“三防”建设任务。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员、加强校园安防设施建设、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全面达标。
三是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强化学校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强化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校园卫生工作制度、人员、课时进一步充实保障。
四是开展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防欺凌”、“食品安全”、心理健康、实验实训和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治理,预防和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
五是提升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强化警校联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强化“家校社”协同,为校园安全工作提供社会保护。
六是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配齐法治副校长,强化家安全教育、全民国防教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恐反邪、消防安全等校园安全教育培训,抓实火灾事故、食品安全、地震应急和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各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统筹和督促落实,将校园安全纳入平安建设中统一谋划。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等有关资金,优先保障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完善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安防设施设备。民办学校举办者足额保障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所需经费。
三是加强督导考核。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目标和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学校安全进行重点督导。对措施有力、管理规范、安全事故大幅减少的地方及其职能部门、学校进行表彰激励;对事故频发、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的,严肃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挂牌整改和追责问责。
五、政策措施影响范围
指导德宏州2022—2024年校园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化,全州校园安全防范人防、物防、技防等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师生、家庭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六、实施时间
“三年行动计划”期限为2022—2024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政策解读工作由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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