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2018〕35号)和《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暨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督导评估的通知》(盈政教督办〔2022〕17号)安排,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从盈江县学校督导评估专家库中抽调校长及责任督学组成两个实地督导评估专家组,于2022年10月25日至27日分别对县民族初级中学、太平镇中学、太平镇芒允中学、旧城民族中学、县第一小学、县第四小学、新城乡芒胆小学、弄璋镇丙午小学、弄璋镇小辛街小学、太平镇中心小学、太平镇芒允希望小学、昔马华侨中心小学等12所学校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通过定量定性综合评估,现将督导评估拟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定盈江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
盈江县民族初级中学、太平镇中学、太平镇芒允中学、旧城民族中学、盈江县第一小学、新城乡芒胆小学、弄璋镇丙午小学、弄璋镇小辛街小学、太平镇中心小学、太平镇芒允希望小学、昔马华侨中心小学,共11所。
二、暂不认定学校
盈江县第四小学
三、公示时间7天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2日—28日。公示期间若有举报或疑问,请与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692—8181002、18088188653。
盈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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