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2022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浏览量:3378   作者:  日期:2022/11/28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

2022年,州教育体育局承办人大建议23件,政协提案18件,共41件;协办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1件,共22件。其中,承办的第63号、第133号提案为重点提案;第196号提案为专委督办提案。

收到交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后,州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对每一份建议、提案进行研判,及时申请调整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提案;4月14日,州教育体育局2022年第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重点提案承办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制度,积极与提案人、协办单位沟通,主动向州政协督办领导和督办委室汇报;各科室要按时办结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承办科室在每周例会上汇报,分管领导在每月例会上通报”;8月13日,州教育体育局第9次党组会议听取了建议、提案办理情情况汇报,要求抓紧时间办理建议、提案,按时办结。

为办理好建议、提案,州教育体育局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任务分解,制定了任务分解表,将责任明确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工作体系,做到了定任务、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限、定要求。

二、强化沟通,认真办理

州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一是深入调研,精准制定办理措施。结合不同建议、提案实际,采用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调研,充分了解现状,为制定办理措施、答复意见打下基础。如:刘玉婷委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的提案》(第63号)中提到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问题,近年来收到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问题。为办理好此提案,切实强化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州教育体育局在州政协组织下,于5月23日至27日到五县市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调研,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了解全州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现状。根据调研情况,州教育体育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答复意见,得到了委员的认可。

二是充分协商,认真商讨办理建议。州教育体育局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在对建议、提案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办理意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协商沟通,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切实做到了办前了解情况,办中商讨对策,办后征询意见。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因时间、行程冲突等原因选择了电话协商外,均进行了面商,重点提案均召开了专题协商会议。

尤其是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切实强化沟通和部门联动,努力为民办实事。如《关于德宏州优秀人才子女择校读书问题的提案》(第197号)提出的教育优待政策问题,一直是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但州教育体育局仅作为政策执行部门,本身没有制定优待政策的权限。为办好此提案,州教育体育局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多多次协商,充分了解委员目标、想法,向委员介绍现行的相关政策。同时,针对目前还无法解决的问题,州教育体育局积极与涉及的州委组织部、州委人才办、州工信科技局、州投资促进局等部门联系对接,把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反映给各职能部门,以求多部门联动,积极推动各类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的出台和落实。经过多方沟通和协调,最终办理结果得到了委员的认可。

三是严格把关,确保复文质量。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商后,正式形成答复意见。州教育体育局对复文内容、格式严格把关。复文经办理人起草后,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把关,办公室统一校对文字、审核格式,最终形成正式复文。

四是重点提案重点办理。针对重点提案63号、133号,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制度,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一次联合调研、召开了专题协商会并撰写了办理情况报告。

五是做好协办工作。各科室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结合职能职责提出办理措施、建议。

州教育体育局41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中,A类29件,B类12件,满意度100%;公开38件,不公开3件,公开率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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