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对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闭会第001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597   作者:  日期:2022/10/14

莫俊文、曹园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防治校园欺凌的提案》(闭会第0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预防治理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德宏州公安局高度重视,在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的有关意见和方案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于2022年6月7日制定印发《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德宏州公安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二、加强普法教育和反欺凌教育

按照《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德宏州公安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一是学校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二是结合典型案例,以主题班会、黑板报、专栏、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专题教育。三是学校明确工作要求,防校园欺凌事件宣传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定期开展对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四是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进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和抵御欺凌的自我保护能力。公安、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五是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的要求,深入推进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努力提升全州教职工法治素养及校园安全管理水平,5月20日至5月23日组织全州各县市教体部门防治欺凌工作负责人、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班子成员及全体教职员工观看《防治欺凌 疑难聚焦—专家在线精准答疑》专题视频课。

三、建立完善防校园欺凌组织机构

一是州、县教育体育局德育安全科(股)专项牵头负责全州、全县教育系统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与应急处置;二是由州人民检察院牵头组建德宏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立德宏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犀鸟家园),小组成员包含州委政法委、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关工委等25家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全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形成防治校园欺凌齐抓共管社会格局。三是学校建立包括法治副校长和辖区派出所干警为成员的校园欺凌案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妥善处置校园欺凌案事件。

四、加强家校联系创建良好家庭氛围

一是要求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学校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通过家长会等,引导家长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家长运用科学、法治的理念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形成家校共育、齐抓共管的教育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宣传到每一位家长,努力创建良好家庭环境,不让家庭暴力成为校园暴力模仿对象。二是要求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及时制作严打校园欺凌行为的通告,对外公布,提高广大民众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提高科学处置的能力。三是全覆盖下发《德宏州教育体育局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学生家长引导孩子学会分辨事情的对与错,曲与直,不能诱导孩子片面出手,或者为不受欺负而以暴制暴。同时,也要教孩子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让孩子平时有心理准备,遇事能从容处理。加强对孩子的法制教育和监管,增强孩子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以免受到不法侵害。孩子遭遇校园欺凌和暴力时,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人证和物证等关键证据,及时通过班主任、学校协调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通过报警等法律途径解决。

五、壮大反校园欺凌组织队伍

一是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做到校园欺凌案事件早发现、早处置,严防现实危害,依法依规严查严处。二是2020年12月,成立由州教育、卫健、妇联参与,心理专家、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为核心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为已经遭受欺凌行为的学生和实施欺凌行为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指导,进行专门的辅导和干预,包括个案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改善遭受欺凌行为的学生社会交往技能、消除欺凌事件带来的影响,为被欺凌者提供切实保护,促进实施欺凌行为学生认识其错误行径。三是州关工委、州教体局计划用五年时间,培训500人以上专(兼)职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有条件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建设50个标准心理辅导室,逐步建立起州、县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扎实推进学校校园欺凌和被欺凌心理健康咨询帮助工作。四是下一步,州教育体育局将推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吸纳多方面专业力量参与到家庭教育中来,帮助更多家庭、学校深入开展防校园欺凌工作。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对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下一步,州教育体育局将继续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会同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人民检察院、州妇联、州关工委等部门,结合提案提出的对策建议,一如既往加强全州教育系统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州教育系统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防治校园欺凌工作。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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