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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德宏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592   作者:  日期:2022/10/14

尊敬的张国荣等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德宏教育的关心。您在德宏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德宏州优秀人才子女择校读书问题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收到您的提案后,组成了由蒋晓炜副局长率领的工作组,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

我州历来重视国家、省和州有关入学优惠政策的落实,2016年出台了《德宏州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暂行办法》(德办发〔2016〕13号),对引进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办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各县市也相继出台办法加大对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的入学照顾优惠力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德宏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当前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办法,在各类招生入学优待工作方面,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属于政策的执行部门,本身没有制定优待政策的权限。教育优待政策一般由国家、省级党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事权的优待政策由地方党委政府制定,或者由受惠群体的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制定,如涉及人才、招商引资类的主要由组织部门、人才办、工信科技部门、投资促进部门制定,教育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为此工作组先后与州委组织部、州委人才办、州工信科技局、州投资促进局等部门联系对接,了解目前各类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的背景、要求和落实情况,在新形势下人才工作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制定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的要求。同时把政协委员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反映给各职能部门,积极推动各类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的出台和落实。

2020年中共德宏州委印发了《德宏州“英才兴边”计划(2021-2025年)》(德发〔2020〕27号),明确“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来德宏就学的,选择当地公办学校,可享受当地居民子女待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教育部门和学校协调办理,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选择民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入学,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州内普通高中入学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020年8月,德宏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人才保障行动办法》(德办发〔2020〕34号),明确提出:“全职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幼儿园的,由瑞丽市教体局根据瑞丽市人才引进和培养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与本地户籍生源同等待遇”。2021年,德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德宏州“凤尾竹”育才项目六个优秀人才选拔培养专项实施细则》(德党人才〔2021〕2号),规定:“六个优秀人才享受《德宏州兴边英才计划2021-2025年》政策支持”。2021年印发《德宏州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德党人才〔2021〕7号),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服务”。

2022年2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人才服务现代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云办发〔2022〕9号),目前德宏州委、州人民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同时州委人才办正在研究制定“兴边英才卡”实施细则,对获得“兴边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方面予以更大的优待政策,我局也将您领衔的第197号提案提交给了州委人才办,建议制定政策时给予充分考虑。

目前州投资促进局也在进一步明确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制定出台后将更加推进我州营商环境的优化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您对教育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