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对政协德宏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回复

浏览量:4618   作者:  日期:2021/9/28

贾云山、郎玉相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一)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

全州各级各类学校重点围绕交通安全、溺水等,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做到每天放学必强调安全,教育学生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时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无保险、超员车辆、货运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结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养成教育、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玩耍和追逐打闹,养成健康、文明、守纪的良好生活习惯。

(二)警校联动,送法入校园

每个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结合“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用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深入推进交通安全进课堂,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持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重细节平安行”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每个学校每年至少1次邀请法制副校长开展专题讲座,强化师生员工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统一思想和行动,进一步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水平,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三)家校警协作,共建良好交通环境

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德宏州教育体育局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落实监护职责,做到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路、不满18周岁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同时规范家长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学校还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加强对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公安机关交警支队适时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要求,引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科学安排警力,保障交通秩序

一直以来,教育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始终坚持“服务学生、服务教师、确保安全”的宗旨,全力开展好上学、放学期间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定岗定位定人负责每所学校,启动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在学校上下学期间加强显性用警,安排足够警力维护秩序,做到“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全力保障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三、落实隐患排查,完善基础设施

(一)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情况进行摸排

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发《关于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从2月20日起,组织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全州公安交警部门于2月20日,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情况进行彻底摸排,对警示标志牌、人行横道线、减速带等交通基础设施存在残缺、模糊不清、损坏等情况的,严格进行逐一登记并相关部门报告,督促整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出行。期间,共排查学校95所,排查交通信号灯53组,排查整改交通标志142块,交通标线1330米,增设交通隔离设施500米。

(二)科学设立固定岗及警示牌

在学校门口等重点路段设立固定岗及警示牌,公安交警部门科学指挥疏导接送学生车辆,确保校园周边道路车辆不堵塞、人员不拥挤。

(三)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道路机动车无牌无证、套牌、超员、超速、超载、不按规定掉头、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有序。严厉查处“黑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载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校车安全隐患。

下一步,州教育体育局将继续会同州公安局交警部门,结合提案提出的对策建议,一如既往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与乱象整治。

再次感谢你们全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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