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铁路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编制铁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负责协调国家、省审批铁路项目和城际铁路、地铁、轻轨规划的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提出列入州级批准有关规划、由地方政府主导建设的县域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地铁、轻轨、现代有轨电车轨道交通项目,企业投资等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铁路项目审批、核准的建议并组织实施。配合国家、省铁路建设工作,负责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指导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指导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协调铁路运输工作。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铁路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692-3028419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