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民航发展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编制民航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负责协调民用航空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提出民用运输机场改扩建项目(除新增跑道外)、新建通用机场项目,及其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通用航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由地方主导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州内航线开发,提出航线开发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机场建设,参与机场建设监督管理检查工作。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等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州内重大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承担权限内机场行政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692-3028546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