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结合项目技术评估意见,经审议,我局拟对该项目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2272742(德宏州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0692-2122506(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14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 传真:0692-2122506 邮编: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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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35kV西郊变升压110kV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 |
建设单位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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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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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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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包括:①35kV西郊变升压110kV变电站工程;②潞西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③芒北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④35kV西郊Ⅰ、Ⅱ回线升压110kV线路迁改工程;⑤新建芒北变—西郊变110kV线路工程。工程总投资86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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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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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本工程潞西220kV变电站及芒北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均位于变电站内,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本工程新建110kV电缆线路利用芒市综合管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西二环综合管廊,本期仅进行电缆敷设,不涉及土建施工,对电缆线路沿线生态环境无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35kV西郊变升压110kV变电站工程及新建110kV架空线路工程新征土地占用、地表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以及野生动物惊扰等方面。 2、大气环境:本项目施工期大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施工扬尘及各类烟油机械运行时产生的燃油废气。 3、地表水环境: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潞西220kV变电站及芒北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涉及土建,无生产废水产生。本工程新建电缆线路利用在建管廊,本期仅进行电缆敷设,不涉及土建,无生产废水产生。西郊110kV变电站施工废水包括场地平整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和雨水冲刷施工场地形成的废水等。架空线路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和现场人工拌和,基本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与施工人数有关,包括粪便污水、洗涤废水等。 4、声环境:西郊110kV变电站施工期主要为拆除原变电站内建筑及电气设备、站址处二次土地平整、基础开挖、设备安装等,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设备为主要噪声源,施工主要机械有中型载重车、液压挖掘机等。潞西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及芒北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出线架构均已建成,本期仅新增相关电气设备,不涉及土建。本工程新建电缆线路利用芒市综合管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西二环综合管廊,本期仅进行电缆敷设,不涉及土建施工。架空线路施工期工程内容主要有塔基基础开挖、塔基安装、输电线路的架设等。施工噪声主要有塔基开挖、回填以及放线时各种机械设备产生,主要包括静力压桩机、混凝土振捣器等。 5、固体废物:本工程潞西220kV变电站及芒北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仅增加电气设备,不涉及土建。本工程新建110kV电缆线路利用芒市综合管廊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西二环综合管廊,本期仅进行电缆敷设,不涉及土建施工。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拟建西郊110kV变电站二次场平及基础开挖弃方、架空线路塔基开挖弃方、施工余料、本期拆除原西郊35kV变电站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电气设备等。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通过类比已运行的110kV杜家畈变电站的监测数据,35kV西郊变升压110kV变电站工程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可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本期间隔扩建工程增加主要设备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等配套。本项目投产后,潞西220kV变电站以及芒北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侧的电磁环境影响变化主要是受出线处线路的影响,间隔扩建工程本身对周边环境的电磁环境影响很小。综合分析,本工程建成投运后,潞西220kV变电站以及芒北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侧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仍将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4000V/m及100μT的评价标准。经预测,在现有设计高度前提下,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预测值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通过预测分析,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拟建西郊110kV变电站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变电站各侧围墙外最近敏感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本期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新的噪声源,即间隔扩建工程对间隔扩建侧厂界噪声不构成贡献值,因此,潞西220kV变电站以及芒北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厂界噪声仍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通过预测分析,本项目110kV架空线路建成投运后,线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在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区域标准限值要求。 3、大气环境:拟建西郊110kV变电站不设置食堂,运行期间无油烟等大气污染物排放。 4、地表水环境:潞西220kV变电站及芒北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站内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水产生量,本期依托原有工程的污水处理及利用方式,不会新增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西郊110kV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本期拟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后定期用于站内绿化。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5、固体废物:变电站日常运行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值守及运维检修人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变电站运行期间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事故或检修时排入事故油池的废变压器油以及退役的废旧铅酸蓄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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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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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①潞西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及芒北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期各项施工活动应均位于变电站站内进行,线路施工设置临时拦挡,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免施工开挖土石方覆压周围农作物和植被;②施工期施工料场及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应选择项目周边现有空地布置,减少对沿线植被的破坏,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交通道路设置,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进行迹地恢复;③优化杆塔定位,选择林木稀疏地带,塔基施工区尽量不进行场地平整,施工现场采取铺垫彩条布保护土地,将砂石料等施工材料放置于彩条布上。施工结束后清理建筑垃圾及剩余的建筑材料,对施工区土地进行翻松,即可满足植被恢复需要;④在初步设计阶段,结合最新勘探资料,尽量选择占地相对较小的塔基基础和杆塔形式。当线路通过树林时,采用高塔跨越设计,不砍伐走廊通道,仅对位于塔基处的以及危及安全的少量树木予以砍伐,砍伐树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随意砍伐、践踏植被;⑤施工期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35kV西郊变升压110kV变电站工程废弃土方应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处置措施应满足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塔位有坡度时应修筑护坡、排水沟,塔基施工后平整于塔基征地范围内,并及时进行迹地恢复;⑥对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⑦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2、地表水环境:①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租住施工区附近村庄的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均依托农户旱厕处理后用于农田浇肥。②塔基定位时根据周边地形和地质条件,尽量将塔基设置在河堤以外,使其远离水体和汇水区域。河流两岸的塔基尽量利用地形采全方位高低腿设计,周围修筑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严格按设计要求,线路跨越河流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河流水域内和河道中立塔,不对跨越河流造成影响。③河流两岸施工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施工中临时堆土点应远离跨越的水体,不得向水域弃土弃渣。禁止将施工临时场地、牵张场等设置在河道漫滩范围内。④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线路施工设备)的管理,严禁在芒市河等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等,避免油类物质进入周边水体。 3、声环境:①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优化施工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安排在远离周边居民区的位置;③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④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公告附近居民。 4、大气环境:①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②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经常清洗运输车辆,避免尘土飞扬;③施工单位在变电站基础及线路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和施工材料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和清运处理;④施工车辆应当采取除泥、冲洗等除尘措施后方可驶出工地,不得带进入城区;⑤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⑥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5、固体废物:①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并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②施工过程中拆除变电站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与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渣场;③35kV西郊变升压110kV变电站工程开挖弃方需清运至政府指定渣场。架空线路弃方全部回填于塔基周围低洼处,做到土石方平衡,不产生弃土弃渣;④工程拆除的主变、配备装置、导线等均交由电力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统一调配,不随意丢弃;⑤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①对西郊110kV变电站内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量采用封闭式母线,减少变电站电气设备的放电产生的电场,可合理设计绝缘子,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少因接触不良产生的火花放电,避免尖角和凸出物等引起的火花放电;②潞西220kV变电站及芒北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侧工程仅在预留间隔处增加相关电气设备,不改变变电站内现有平面布置;③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居民点进行合理避让;④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⑤本项目新建110kV输电线路下相导线与非居民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6.0m,与居民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7.0m;⑥本项目110kV输电线路在跨越一层(3m)、二层(6m)、三层(9m)建筑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8m、11m、14m(即下相线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5m);⑦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声环境:①优选低噪声主变,严格控制西郊110kV变电站本期新增主变噪声源强在70dB(A)以内;②运行期间加强对主变和风机的运行管理,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③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应对变电工程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3、固体废物:①本期潞西220kV变电站及芒北110kV变电站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本期依托原有工程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②本期潞西220kV变电站及芒北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站内蓄电池组及变压器,不增加废铅酸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产生量,本期依托原有工程的处理方式;③35kV西郊变升压为西郊110kV变电站后,站内值守人员利用原35kV西郊变值守人员,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④西郊110kV变电站采用免维护蓄电池,变电站运行和检修时,无酸性废水排放,变电站运营期间蓄电池的更换由厂家负责拆装,拆卸的废旧蓄电池立即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不暂存;⑤西郊110kV变电站拟新建事故油池一座(容积为25m3),当发生变压器油泄漏事故时,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主变下方集油坑及事故油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废油经由有资质单位油水分离后优先考虑回用,不能回用部分交由有资质部门回收;⑥运行期应对事故油坑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⑦线路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均交由德宏供电局物资部门回收处理。⑧建设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4、地表水环境:①潞西220kV变电站及芒北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站内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水产生量,本期依托原有工程的污水处理及利用方式,不会新增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②西郊110kV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本期拟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 5、环境风险:①加强日常定期巡检,定期检查事故油池状态,如有浮油,需及时清理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②定期清理事故油池内积水,保障可能排入的事故油不因满溢而泄露至外环境;③为了避免SF6气体泄漏对工作人员造成影响,在SF6工作区安装SF6气体泄漏在线监测报警系统,并安装抽气排气装置,对废弃的SF6气体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相关回收程序进行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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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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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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