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芒市大河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德办发〔2020〕25号)和《德宏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督察组关于推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实地督察报告涉及我州事项整改方案》(督字〔2020〕33号)要求,现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不严肃,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久拖不决,影响全省总体进度”和省委省政府实地督察反馈“德宏州格瑞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已按时完成整改,但焚烧生产线产生的炉渣、飞灰没有及时做好分类安全处置并做好记录台账。”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一)省级环保督察组反馈“整改不严肃,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久拖不决,影响全省总体进度”基本情况及整改措施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反馈意见两次指出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存在的问题,德宏州未能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整改落实随意性大、不严肃,没有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持之以恒推进,整改中降低整改标准,简单认为采取临时性应急措施就是完成整改任务,导致该问题整改犹豫不决、时松时紧、一拖再拖。
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德宏州新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建设项目应于2019年6月底建成投运。对此,德宏州仍未引起足够重视,新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直至2019年6月底才正式开工建设,导致我省2019年7月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中,是云南省唯一没有达到序时进度的整改事项,2019年9月,再次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点名通报。此外,截至督察时,虽然新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的85%,但对照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标准要求分析研判,仍有许多工作需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予以全力推进,否则势必影响全省总体进度。
(二)省委省政府实地督察反馈“德宏州格瑞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已按时完成整改,但焚烧生产线产生的炉渣、飞灰没有及时做好分类安全处置并做好记录台账。
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焚烧装置产生的炉渣、固化后的飞灰未能按照要求分区填埋,且该填埋场将于2021年到达服务年限,届时每年焚烧装置产生约500吨的炉渣、固化后的飞灰将无法处置”。
二、整改责任单位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1: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决心。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完成情况:为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德宏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成立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整改措施2: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德宏州格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日处理6吨医疗废物微波消毒生产线建设,并投入运行。
完成情况:2018年10月20日,德宏州日处理6吨医疗废物的微波消毒处置生产线正式动工,2018年12月10日,项目正式建成并进行设备调试。2018年12月15日,德宏州格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正式与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就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事项进行了交接。德宏州格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与德宏州97家有固定床位(7536张)、255家无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合同,自此覆盖德宏州5个县市级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医费“收、运、处”体系全面建成。
整改措施3: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德宏州格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日处理6吨医疗废物热解焚烧生产线建设,项目规范运行。热解焚烧生产线正式投运后,微波消毒生产线作为德宏医废处置备用应急设施。
完成情况: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于2019年6月28日动工建设,2019年11月20日,项目厂房、热解焚烧处理系统、套微波消毒处理系统(备用)、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办公楼、公辅设施、环保设施及设备全部完成建设和安装,11月22日取得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11月25日完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12月6日取得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办理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复函。12月6日正式开始带料生产,同时微波消毒生产线停止运行,作为德宏医疗废物处置备用应急设施。
整改措施4: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运行机制,加强医疗废物监管。
完成情况:在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期间,德宏州生态环境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管,截止2020年11月5日,共派出环境监察人员人57次,制作现场监察记录28份。德宏州格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废物处置运行机制,制定《生产运行记录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接收交接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整改措施5:在芒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相对独立区域,专供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焚烧装置产生的炉渣、固化后的飞灰进行分区填埋,并确保长期使用。
完成情况:芒市环卫站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划定3000平方米的区域作为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微波线产生的残渣及焚烧线产生的炉渣及飞灰(水泥固化且检测合格后)进行填埋的专用场地(容积为3000立方米),并在场地周围做了挡护措施。
整改措施6:实施严格监管,确保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处置炉渣和飞灰。
完成情况:实施严格监管,要求德宏州格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及环评要求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前提下半年外运一次,每批次外运前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报告结果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即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如监测结果不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委托给有资质的危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四、验收情况
2020年11月3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对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落实整改问题群众满意度进行走访调查,群众满意度为100%。
2019年11月6日上午,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资料的查阅、现场检查,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已基本落实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及省委省政府实地督察提出的整改问题和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措施,台账资料齐全、完整、规范,痕迹资料真实有效,基本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692-2121503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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