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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州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州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县市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州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编制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资金预决算,提出全州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申报、安排计划,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生态环境部门的项目资金、固定资产及财务收支。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废物、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技术应用相关领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辐射安全许可审批。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州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配合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督促检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
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负责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绿色创建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全州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是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州生态环境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科、生态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大气与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与固废科、行政审批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10个标志性战役为抓手,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自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我州自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奠定了良好的生态基础,目前我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0.3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2.79%,占全州面积29.61%。3、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加强。开展污染源现场执法检查工作。主要采取“网格化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监管模式,出动执法人员5949人次,检查企业1983家次,主要对制糖、工业硅冶炼、水泥、污水处理厂、选矿厂、饮用水源地、木材加工厂、水电站及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等行业进行重点监察。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做好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5起,罚款总额435余万元。认真落实环境信访及应急工作,全州共受理环境信访425件,其中水污染13件,大气污染211件,噪声污染185件,固体废物6件,其他10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工作组进驻德宏期间,共受理转办投诉件45件,均在时限内办结。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完成2个州级审批项目环评文件的行政许可,2个建设项目环评进行技术审查,6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德宏州2019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的28个项目开展环评进行跟踪督办,稳步推进我州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编制工作。5、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2019年“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与“禁白限塑”工作有机结合,采取线上(广播、电视、网络)与线下(实地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突破传统的摆摊设点,以广渠道、多维度的宣传形式,有效引导全州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家、省污普办要求,全州调查对象总数2344户,需核算数量1905户,各类源数据强制性和提示性审核通过率及数据核算完成率均为100%。加强质量核查,严把数据质量关,目前我州普查对象空间信息采集率、关联率达到100%,走在全省前列。7、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2019年完成弄贺、跌沙村民小组危房改造16户, 帮助建档立卡户申报“生产奖补”农业项目,获得补助资金达45960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23户。教育帮扶弄贺、跌沙村民小组共8名学生,共享受扶贫资金21000元,组织西番莲种植和农业知识技术、厨艺等业务培训,目前挂钩点等秀村贫困户59户,已脱贫55户,4户即将完成脱贫任务。8、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不断深入。在州创建办的指导下,以“五个一”(即: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制作一个PPT、创建一个突出的工作亮点、开展一次先进科室评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梳理档案台账,顺利通过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州级审核。9、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总体顺利。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2项,已完成整改15项,达到序时进度6项,未达序时进度1项,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涉及问题12项,已完成整改8项,达到序时进度3项,未达序时进度1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3项,已整改完成19项,达到序时进度10项。10、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根据改革要求,实行“局队合一”,“两块牌子,一班人马”;加强街道、乡镇生态环境监管职能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目前,省委省政府已下发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监测体系改革方案还未出台,我州正在按改革任务时限要求,稳步推进改革工作。11、狠抓综治维稳不放松。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效应对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对可能涉及或影响到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判,对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预警防范,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处理矛盾纠纷,竭力消除不稳定环境安全隐患,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引导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知识,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做到学法、懂法、守法。12、始终坚持党的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反对党的理论、决策作斗争, 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以德宏州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围绕“四必谈”要求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廉政谈话全覆盖,认真组织完成“忠诚可靠 守纪作为”专题教育活动,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持续转变,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按计划开展了学习教育、研讨交流、课题调研、征求意见、检视问题、立行立改等工作,确保主题教育工作稳步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7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9.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721.18万元对比,增加258.46万元,增长257.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资增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9.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9.6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9.64万元(本级财力979.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721.18万元对比,增加258.46万元,增长257.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资增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9.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7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64万元,与上年671.18万元对比,增加108.46万元,增长16.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资增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00万元,与上年50万元对比,增加150万元,增长3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增加了3个新项目,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开展禁白限塑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0多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类05款05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20年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08类99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20年在职人员失业保险费的支出;
“211类01款01项”--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658.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和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
“ 211类02款99项”--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督促检查各县市及州直相关部门,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以及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情况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各项支出;
“ 211类03款99项”--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用、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经费和到县市开展禁白限塑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维修费等相关支出;
“211类11款02项”--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应急处置等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支出费用;
“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的支出51.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预算总支出97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64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分别为:
“301类”工资福利支出730.30万元,占总支出的74.55%,(其中:基本支出73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01类01款”--基本工资195.78万元,占总支出的19.98%,(其中:基本支出195.78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301类02款”--津贴补贴262.36万元,占总支出的26.78%,(其中:基本支出262.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类03款”--奖金15.11万元,占总支出的1.54%,(其中:基本支出15.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类07款”--绩效工资136.48万元,占总支出的13.93%,(其中:基本支出136.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53万元,占总支出的7.00%,(其中:基本支出68.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4万元,占总支出的0.07%,(其中:基本支出0.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51.40万元,占总支出的5.25%,(其中:基本支出51.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67.34万元,占总支出的17.08%,(其中:基本支出49.34万元、项目支出118.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02类01款”--办公费5.72万元,占总支出的0.58%,(其中:基本支出4.82万元,项目支出0.90万元);
“302类05款”--水费0.30万元,占总支出的0.03%,(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类07款”--邮电费15.65万元,占总支出的1.6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65万元);
“302类11款”--差旅费36.43万元,占总支出的3.72%,(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43万元);
“302类13款”--维修(护)费3.20万元,占总支出的0.3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0万元);
“302类15款”--会议费8.72万元,占总支出的0.89%,(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5.72万元);
“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5.70万元,占总支出的0.58%,(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7万元);
“302类26款”--劳务费1.00万元,占总支出的0.10%,(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17.00万元,占总支出的1.74%,(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00万元);
“302类28款”--工会经费8.00万元,占总支出的0.82%,(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占总支出的0.32%,(其中:基本支出3.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33.52万元,占总支出的3.42%,(其中:基本支出24.12万元,项目支出9.40万元);
“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00万元,占总支出的2.96%,(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00万元);
“310类”资本性支出82万元,占总支出的8.37%,(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2.00万元,占总支出的0.2%,(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310类03款”--专用设备购置80.00万元,占总支出的8.17%,(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未做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0万元,较上年8.00万元对比持平,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本年没有收到出国任务,年初没有做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较上年7.00万元,减少2.00万元,下降28.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833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业务支出,严格做到无公函不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2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2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增长的原因是根据上年度工作任务来测算,到县市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加重,车辆老旧,维修率高,所以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要比去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62万元,与上年38.68万元对比,增加1.94万元,增长50.02%,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入、调资增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支出增加。主要用于环保机关日常公用支出及其他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4.10万元、水费0.3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24.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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