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认真开展环境安全检查确保社会稳定的通知

浏览量:22712   作者:  日期:2008/5/14

 

关于认真开诊环境安全检查确保社会稳定的通知德环字〔200879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文件

 

德环字〔2008〕79号

 

关于认真开展环境安全检查

确保社会稳定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建设环保局,州局各科室、下属单位:

    今年是奥运之年,北京奥运会将于8月份举办,全省第七届农运会也将于本月在我州举办,为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全州维护社会稳定会议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州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以确保我州环境安全,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局、下属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维稳领导小组,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人员、经费、车辆等要保证到位。有条件的单位,对环境应急预案应开展一次演练,以检查预案及反应能力,以及形成快速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没有制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的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现有预案已不符合形势任务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州环保局应急指挥车辆为云N33311,车辆保障人员为段立杰(电话:13908821933)。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环境安全检查

我州环境安全检查的重点是:

1、水电开发中弃渣场,乱堆、乱放的弃渣点;

2、矿山开发中剥离物及废矿堆放场;

3、饮用水源地的垃圾堆放点、厕所、集中式畜禽养殖场;

4、放射性物质;

5、群众多次反映举报的环境问题、环境纠纷;

6、危险化学药品及试剂。

各县市局、下属单位要根据实情确定重点,5月底以前开展一次检查和巡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州局。

三、建设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

各单位一把手是环境安全和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将环境安全和维稳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四、建设环境安全和维稳工作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环境安全和维稳工作报告制度,对经核实确认的环境安全和维稳事故(件)要及时报告。各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认真安排好每天的值班,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机。

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认真,增强维稳责任感、对干部职工开展好学习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环境安全上不出事。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安全检查  维护稳定  通知

  报:州综治办

  德宏州环保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2日印发

文章来源:德宏州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