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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2月18日-2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18日-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92-2122506;传 真:0692-2122506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德宏州环境保护局;邮 编: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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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陇川县城市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建设地点 |
陇川县章凤镇 |
建设单位 |
陇川县黄金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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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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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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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建设污水支管,包括DN300~DN600污水管道21435m(含预埋管道4097m),Φ1000~Φ1250污水井986座(包括检查井和沉泥井),车行道路面破除和恢复共计47005.2m2,人行道路面破除和恢复共计24558.6m2。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861.8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310.01万元,占总投资的80.72﹪;工程建设其他费291.67万元,占总投资的10.19﹪;预备费260.17万元,占总投资的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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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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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1)废气:施工期间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的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2)废水:施工现场不产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设备和工具清洗废水;(3)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自管道建设时施工机械(如装载机、挖掘机)和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马达的轰鸣及喇叭的噪声;(4)固体废物:施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管槽开挖弃方、少量建筑垃圾;(5)水土流失:项目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间对道路及街道两侧绿化带的暂时性破坏,路边绿化带临时被占用,污水管道开挖铺设时会对铺设点植被有一定影响。运行期:项目竣工后需按开挖前原貌进行恢复,并尽可能地进行绿化,则本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是良性的,城区生活污水经过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陇川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或排放;改善了目前城区生活污水在街道无规范排放和直接排入南畹河造成水体污染的现状,有利于陇川县环境的改善和南畹河水质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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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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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1)废气:施工现场、物料堆场设置围挡墙,并采取加盖篷布、定时洒水等降尘措施;(2)废水:混凝土养护产生的少量废水和施工过程中设备和工具冲洗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和采用低噪音机械设备,噪音大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隔声、减振处理。(4)固体废物:开挖弃方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和建筑垃圾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堆,生活垃圾,由陇川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5)水土流失:及时回填和清运弃方,下大雨天气尽量避免施工,项目施工结束及时恢复植被。运行期:对污水管网定期进行清淤,淤泥由陇川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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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盈江县福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盈江江岸明珠二期建设项目全文公示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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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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