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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1月28日-2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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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3日。 联系电话:0692-2122506
传 真:0692-2122506 邮 编: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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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松林雅居一期(含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德宏州芒市环东路东侧银山社区地块 |
建设 单位 |
德宏州森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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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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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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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以住宅为主的居民住宅小区,并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工程、照明、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总占地面积62263.13m2,总建筑面积66720.44 m2,其中,绿化面积19102.33m2,总投资2200万元,建设性质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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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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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污染物影响:项目施工期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振动、施工废气及建筑垃圾,但影响不大,且项目均采取了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因此项目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2)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垃圾收集点垃圾及时清运,化粪池、中水处理站封闭且建于绿化带下,对环境影响不大;②废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回用部分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剩余部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③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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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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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对策措施:①废水:建设不小于50m3的施工废水沉淀池、30m3的雨水收集池;②扬尘:设置围墙、挡板、防尘网,建筑物封闭堆存,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③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进出车辆限速禁鸣;④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点。运营期:①废气:垃圾桶加盖、化粪池及中水处理站密封,项目厨房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②废水:该项目必须建立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和修建4座总容积不小于170m3的化粪池和修建一座容积不小于50m3/d的中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为“ICEAS+CMF”。 项目区域内产生的部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芒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回用部分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绿化、道路浇洒用水。③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安放于设备房,设备安装减震装置。④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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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德宏州森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松林雅居一期(含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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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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