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德宏州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德卫发〔2023〕175 号)文件要求,经德宏州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了初审,建议将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作为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对以上拟推荐对象的意见和情况反映。监督电话: 0692—2115697。
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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