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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州工信科技局:全力打造主动接受监督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模范机关

浏览量:4688   作者:  日期:2020/5/6

近日,州工信科技局党组印发《关于主动接受对本单位具有联系指导责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意见》和《中共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会议规范》(以下简称《意见》和《规范》),对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和党组会议事决策程序、内容及流程规范作出了制度化规定。据悉,这在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中尚属首家,该局还明确提出,将以此为契机,全力打造主动接受监督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模范机关。

《意见》规定,该局出台的重要文件,出台前要征求纪检监察及各方面意见,加强政治性审核把关;定期向纪检监察组通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其他重大工作落实情况,主动会同纪检监察组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联合查处;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以及重要的行政会议须邀请纪检监察列席,党组会议议程、议题要书面提前3天送纪检监察征求意见建议,涉及重大议题,如果纪检监察负责同志不能席会议,原则列入会议议题;建立健全党组书记与纪检监察定期沟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通报重要情况的工作机制,对纪检监察的意见“必听”;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定期会商,干部任免、评先晋优在提名考察环节就征求廉政意见的有关规定;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党组成员及其他处级领导要及时将个人重大事项及其变化情况报纪检监察组备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的谈心谈话和约谈。

《规范》从议题建议的提出、议题的确定、征求意见及个别酝酿、会议召开流程、出席会议人员、讨论研究、表决程序及会后工作等各个方面对党组会议会前、会中、会后所有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明确了每次党组会议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本单位二级部门负责人和非党干部群众列席、旁听除涉密、人事外的全部议题,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会前必经程序,从源头了杜绝了涉嫌违纪违法的议题违规上会的可能。同时,《规范》还党组会议召开制作了详细的流程图,对全部会议材料进行了规范,提出了格式范文。《规范》的制定出台,使党组在该局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明显,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进一步强化,各班子成员职责更加清晰,党组书记权威得到进一步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和干事创业激情得到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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