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信委强化民爆销售企业监管、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进度计划的通知》(德安办〔2017〕19号)、《德宏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易燃易爆炸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德消防委发〔2017〕7号)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向各县市工业园区管委、工业和商务局转发了该文安排部署, 并于2017年7月3-4日,由工信委副主任杨永刚同志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和县市工信局对全州4户民爆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检查(即:梁河县宏盈物资有限公司、盈江县盈星物资有限公司、德宏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芒市晋丰公司)。
一是检查证照情况、企业组织机构及人员、法定持证人员持证情况;二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四是检查企业专业化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及日常安全巡查检查落实;五是对各类安全督查、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六是视频防雷、消防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七是库区总体条件、库房堆码情况;八是销售备案及出入库登记情况;九是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十是安全基础工作及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十一是对隐患排查治理和“两化”体系建设。
通过对全州4户民爆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检查,狠抓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我州今年4户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运行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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