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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2017年汛期电力调度“三公”原则工作部署 强化防汛安全责任再落实

浏览量:7023   作者:刘阳  日期:2017/6/9

2017531日下午,在州工信委会议室由德宏州工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永刚主持召开了全州2017年汛期德宏电网电力平衡会及防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会议单位有州供电局、州水电协会、州金属硅协会和40户水电企业及州工信委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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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首先由德宏供电局通报了《2017年德宏发电形势分析报告》。由于受市场化交易影响,2016年德宏电网全网发电量138.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44%,全年窝电弃水电量28.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49.8%;其中省调调度电站发电量84.6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1.35%,全年窝电弃水电量24.7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77.68%受经济增速放缓和产业转型及市场价格影响,2017年州内硅电开炉预期尚不明确,而社会负荷缺乏新的增长点,电力消纳形势严峻。根据德宏电网特点和硅厂开炉率制定了高、中、低三个方案进行了发供电形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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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由州工信委杨永刚副主任一是传达了《关于印发2017年汛期德宏州电网发电调度原则的通知》(德工信发〔2017〕79号)文件。2017年汛期发电调度遵循“三公”原则,根据发电能力和送出通道能力,以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前提,在不超各线路运行控制极限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各片区电源上网二是传达了《德宏州工信委关于下达执行2017年矿电结合方案的通知》(德工信发〔2017〕76号)文件,对今年矿电结合工作安排部署。三是针对主汛期对电力、电冶企业落实安全防汛主体责任再次强调: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企业要强化防汛主体责任制落实;加强隐患排查;严格度汛计划审批;严格信息报送;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及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通过召开发电、供电、用电企业汛期电网平衡会议,按照“三公”原则,协调产、供、销矛盾,加强了我州发电、供电、用电企业相互依存,互为支撑,利益共享,共担风险,共谋发展之路,巩固了我州电力、 电冶产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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