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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343   作者:财务室  日期: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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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指导各县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民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十四)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

(十六)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负责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负责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负责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科、规划科、开发利用和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执法监督科、监督协调科、组织人事科、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整治中心、土地收储中心、规划信息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单位2024年末无其他人员。包括无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无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无离休人员,退休27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无超编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扛牢扛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持续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工作政策宣传,坚持实事求是,稳妥有序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保护目标。

(二)严格规划管控。州级和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5月28日获省政府批准,其余4县市总体规划6月7日获州政府批准,正在积极推进乡镇规划编制,已基本完成州级信息平台及“一张图”系统建设。除纳入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并编制审批的乡镇外,其余44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开展方案论证、专家评审、规划公示等审批程序。全州343个村庄规划已完成审批,成果均已入库备案,备案率100.00%。

(三)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获批用地报件82件、面积11986.56亩,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147宗,面积6352.07亩,出让成交价款78081.10万元;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3个,均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全州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出让工业用地621.67亩,其中“标准地”出让339.93亩,占比54.68%,超额完成省级下达占比40.00%的目标任务;全州以租赁标准厂房工业项目用地3宗、81.31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447万元;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988.30亩、处置率45.03%,超额完成省级下达处置率30.00%的目标任务。处置闲置土地2449.95亩、处置率37.63%。9月6日,芒市成功完成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工作,面积3.322亩。

(四)发展壮大矿产资源经济。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实施和发展壮大矿产资源经济行动,落实规划项目增储上产发挥效益进程。年内审批办理矿业权新立、延续25宗,注销过期矿业权13宗,完成4宗矿业权竞争性挂牌出让,出让收益4859.05万元;出具矿压查询结果20份、备案证明19份,组织评审储量报告12份、备案9份,落实年度101宗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率达100.00%;持续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和分类处置工作,实现全州174宗矿业权有效期率提升至66.09%,全省排名靠前。推进新一轮战略性及优势矿产找矿行动,配合省级财政基金投资开展稀土、钨、铀、金等战略矿产地质调查及资源潜力评价调查,聚焦德宏州优势和重要矿产资源要素保障及重大项目用矿需求,督导矿业权人开展深部和周边“就矿找矿”地质勘查工作,查明钨矿矿石资源量83.61万吨,新增通过评审的冶金用脉石英557.21万吨、饰面用花岗岩矿3420.43万立方米、玄武岩矿673.13万立方米、金矿矿石资源量641.37万吨。

(五)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全州历史遗留矿山需修复366处、总面积629.86公顷,已治理236处、修复面积389.22公顷。加强持证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方案审查备案制度,备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9宗,缴纳土地复垦费695.08万元。

(六)夯实测绘地理信息基础。完成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备案登记198宗;完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4年自然资源常规调查监测工作;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系统管理,强化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能力。

(七)筑牢地质灾害安全防线。汛前,认真组织力量对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排查。经排查,全州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971个,配备隐患监测员1598人;完成7个大型及以上项目立项,完成2023年度第二批36处隐患点及25处风险区普适型监测预警点建设,完成2024年度国债项目申报5个。5月10日,盈江“7·28”贺宋村民小组泥石流避险案例被自然资源部公布入选2023年度全国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十大典型案例;7月19日6点40分左右,芒市弄丙村吕折二村民小组发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成功提前转移群众17户34人,被列入全国2024年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案例。

(八)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成立工作组,印发工作方案,采取“5+2”模式和集中上门服务方式,为遮放农场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累计上门服务34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965本;积极推广运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推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切实提升便民利企便利度。截至目前,全州累计不动产登簿总量40952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7344本,不动产权证明10707份。

(九)加强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2019年“挂账”通报问题56个、2022和2023年督察反馈问题86个及2024年重点督办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任务。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完成前期部下发22图斑核查,填报的5个新增非农违法用地已完成整改2个。结合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同步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核查整改疑似新增建设用地。2019年“挂账”通报问题56个、2022和2023年督察反馈问题86个及2024年重点督办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任务。制定印发法治宣传方案、普法责任清单,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抽查,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自然资源执法专项整治,不断提升执法查处工作质效。制定印发法治宣传方案、普法责任清单,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抽查,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自然资源执法专项整治,不断提升执法查处工作质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7,093,849.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88,561.57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287.81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454,417.15元,增长215.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456,573.70元,增长215.17%;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156.55元,下降28.97%。主要原因是:

(一)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部分土地整治项目耕地提质改造、补充耕地等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已经结束,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进度款。

(二)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银行存款利息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7,088,561.57元。其中:基本支出9,008,030.72元,占总支出的10.34%;项目支出78,080,530.85元,占总支出的89.6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218,797.05元,增长212.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196.34元,增长0.09%;项目支出增加59,210,600.71元,增长313.78%;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

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当年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新增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和部分土地整治项目耕地提质改造、补充耕地等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已经结束,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进度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08,030.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30,660.72元,占基本支出的93.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7,370.00元,占基本支出的6.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080,530.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322,240.00元。

1.德宏州2024年度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项目州级配套项目经费22,24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和改建项目监理费等支出。

2.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改建项目经费12,09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改建项目。

3.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经费6,21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项目。

4.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3,99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党建学习资料、开展党建活动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96.57元,主要用于兑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023年度社会保险。

6.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目经费3,880,555.78元,主要用于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更新维护和升级完善州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核查工作。

7.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经费44,803,082.50元,主要用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全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督、踏勘、材料初审等技术性事务、土地整治项目以及多个高标准农田试点项目核查入库工作、卫星遥感监测时段检测区内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用地、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情况。

8.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0,372.00元,主要用于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督促各地落实自然资源监管责任,推动法治国土建设进程。

9.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费10,672,79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组织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综合治理、监测预警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88,561.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9,456,573.70元,增长215.17%,完成年初预算的34.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安排,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调整增加,导致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0,77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7%。主要用于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薪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5,58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5,743,67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1%,完成年初预算的22.4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以及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确权登记、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等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周期长,需要跨年完成,按照合同尾款要验收后支付。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0,5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按照年初预算测算数执行。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995,0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拨付中央、省级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000.00元,决算为190,149.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09.06元,下降1.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8,000.00元,决算为186,367.8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01%,完成年初预算的9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78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9%,完成年初预算的7.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993.94元,增长2.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403.00元,下降68.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82.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403.00元,下降68.9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0,149.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09.06元,下降1.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8,000.00元,决算为186,367.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7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运行成本;二是公务接待次数与人数减少,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控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993.94元,增长2.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403.00元,下降68.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82.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有关规定,加强厉行节约,提倡简朴作风,杜绝铺张浪费,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压缩接待数量和范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无累计人次。

2.无购置车辆数。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开发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数)。主要用于上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研、督导、会议、业务培训、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7,370.00元,比上年增加18,304.96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导致政府机关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产生的办公、水电、邮电、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6,512,167.73元,其中,流动资产2,006,097.53元,固定资产4,378,190.44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28,048.72元(净值),其他资产99,831.0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2,712.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7,834.08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账面原值;无处置车辆,无账面原值;无报废报损资产项,无账面原值,无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数,无账面原值,无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05,671.82元,其中: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606,7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98,971.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41,84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7,54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是指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监督索引号53310003400301111

 [附件: 1.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0915101855587

 [附件: 2.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