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宅基地建房加强管理的建议》(第1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德宏州持续推进“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部分未批先建、违规乱建、超标准随意建设等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秩序,解决“该不该建”、“在哪里建”、“怎么建”等问题,引导农村有序建房,维护农民建房合法权益,避免房屋建成后闲置浪费和占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有关规定。
2020年7月3日、9月28日,国务院、省政府分别召开全国、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州委、州政府及时召开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德宏州贯彻落实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有关事项,有序推进全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按照中央“零容忍”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有关精神,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全州发现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后,各县市上报核查新增疑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52宗。为坚决遏制顶风违建行为,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印发了《德宏州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开展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
2020年9月,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管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目前,全州50个乡镇均已建立农村宅基地建房联审联批服务窗口,负责受理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申请,审批工作已进入常态化运行;同时,村级设立了农村宅基地协管员,负责协助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2020年12月11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宅基地乡镇联审联管工作机制全覆盖杜绝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增量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单位切实提高认识,加快农村宅基地乡镇联审联管工作全覆盖;把握时间节点,确保联审联管窗口通道按时开通;细化政策措施,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加大排查整治,零容忍乱占耕地建房增量。为确保全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德宏州实行月报告、季调度等工作制度,综合运用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村组巡查、信访举报等多种手段,定期不定期开展动态巡查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建房行为。针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未按照规定时限拆除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各县市确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信息收集、整理、统计等工作,定期于每月21日前上报工作情况。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到各县市开展督促指导,加强跟踪问效,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建房规范管理。
2022年4月15日,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全面受理、高效审批、严查违法等工作。建立定期会商、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成立由州委农办、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成的州级部门协同联动工作组,共同配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
2022年12月20日,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德宏州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州级联席会议制度》,由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司法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州乡村振兴局、州信访局等8个单位组成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互通,强化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秩序。
2023年3月13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违法占用耕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州直各单位严格目标考核,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用地保障服务,依法依规充分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占耕建房行为的发生;加强部门协作,拓宽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健全违法行为全过程监管机制。同时,制定完善农村宅基地建房办理流程,建立违法占用耕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机制,明确了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县市政府以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等部门职责。
下步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对接,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一、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采取广播、电视、宣传栏、群众大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引导农户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审批建房。大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一户一宅”等政策规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耕地保护的意识。选择一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组,树立典型示范,在全州范围进行学习宣传、推广借鉴。
二、加大巡查排查整治监管力度。加强统筹调度,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责任到人。充分发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群众等各级基层力量,加大动态巡查排查力度,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对具有苗头性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农户加强教育引导,对正在违法建设的行为立即上报有关主管并予以制止。
三、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乡镇联审联管工作运行机制。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压实乡村属地责任,建立政府统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参与的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宅基地管理和村民住房建设管理部门职责职能,协调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实现乡镇联审联管工作全覆盖并正常开展审批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
四、强化农村宅基地建房村级协管员管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宅基地建房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各项工作,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省级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决策部署和“整合设岗、明确职责、提高效率、提高待遇”的工作要求,由村干部兼任宅基地建房村级协管员,负责督促指导村民小组开展宅基地建房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和宅基地建房动态巡查,参与乡(镇)组织的宅基地建房管理“四到场”(申请审核到场、开工丈量到场、建设检查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对发生的宅基地建房矛盾纠纷、违法违规行为和房屋安全问题及时到场调解、处置,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处理。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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