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0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2903   作者:向三帕  日期:2023/5/26

林正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村庄规划中充分考虑农民宅基地需求的意见建议》(第0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及省、州的工作要求,2022年3月3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意见的通知》(德自然资发〔2022〕4号),明确规定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积极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单列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专项用于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实行单独组卷报批,在规划范围实施实报实销;指标保障不足的,在下年度优先给予安排。

按照省、州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安排部署,决定自2021年起,利用2年时间,完成全州343个行政村(农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2021年完成165个(含57个边境村),分别为芒市43个、瑞丽市19个、陇川县25个、盈江县45个、梁河县33个;2022年完成178个,分别为芒市49个、瑞丽市6个、陇川县43个、盈江县52个、梁河县28个。

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一是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做好入户调查、村民讨论、集体决策等基础工作。截至目前,2021年的165个规划任务均已完成规划方案编制并形成标准化成果,完成专家审查,完成村民决议76个。2022年的178个规划任务均已完成规划草案编制,形成标准化成果176个,完成县级专家审查170个,完成村民决议117个。二是统筹规划布局村庄宅基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科学测算规划期内新增宅基地建房需求,充分利用村庄非建设用地、村内空闲地,在村庄建设边界内规划布局村庄宅基地,科学合理确定了农村宅基地面积。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