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浏览量:7899   作者:朱友利  日期:2022/7/15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程序,局领导带队面商,圆满完成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及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共24件,其中:主办10件(建议6件、提案4件)、协办14件(建议7件、提案7件)。分别为:主办州人大代表建议6件,即关于帮助解决芒市镇河心场村集体山林地林权归属问题(第9号建议)、关于请求协调解决蓝莓现代产业园涉及农田的地块调整成设施农用地的建议(第35号建议)、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建议(第162号建议)、关于帮助解决盈江县卡场镇五排村委会五排村民小组活动室旁山洪灾害隐患治理的建议(第249号建议)、关于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守住全州耕地保护红线的建议(第286号建议)、关于加大对全州不符合实际的生态红线调整力度的建议(第287号建议);涉及主办州政协委员提案4件,即关于提升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质量的提案(第043号提案)、关于进一步调整自然村寨被划为林地的提案(第162号提案)、关于推进城区及公路两边私搭乱建治理的提案(第213号提案)、关于加强芒市城区道路整体规划做好道路两旁土地收储的提案(第228号提案);涉及协办州人大代表建议7件,即关于帮助芒市镇解决地质灾害搬迁问题(第6号建议)、关于请求帮助协调解决农村人畜分离养殖及分户用地问题的建议(第34号建议)、关于加强对乡村振兴规划工作指导的建议(第63号建议)、关于请求将城郊结合部乡镇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的建议(第65号建议)、关于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建议(第164号建议)、关于项目招投标过程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的建议(第179号建议)、关于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62号建议);涉及协办州政协委员提案7件,即关于对瑞丽江上游段的治理和保护的提案(第024号提案)、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小型运动场的提案(第037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创建德宏首个5A级旅游景区工作的提案(第049号提案)、关于德宏5G新基建城乡规划使用公共资源的提案(第071号提案)、关于整合部门信息化资源建立自然资源保护数字化监管系统的提案(第116号提案)、关于后疫情时代做好房地产领域“三稳”工作的提案(第124号提案)、关于加快盈江洪崩河口岸建设的提案(第155号提案)。

截至5月25日,已完成主办的6件建议和4件提案办理工作,均为A类和公开类,办理结果已在部门信息公开专栏网站进行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协办的7件建议和7件提案办理意见已按时分别反馈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营商办、芒市人民政府等主办单位。

二、办理答复情况

(一)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1.关于帮助解决芒市镇河心场村集体山林地林权归属问题的建议(第9号建议)

该建议由芒市代表团蔺应辉代表提出,主要内容为:请州委、州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为河心场村集体山林地的归属问题重新核定调查,办理林权证。

该建议于5月23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领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及芒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等有关人员在芒市镇河心场村委会与蔺应辉代表面商,5月23日进行书面答复。根据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的原则,芒市镇河心场村委会集体山林地不动产登记由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下步工作中,州和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指导芒市镇河心场村委会依据《云南省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指南》的规定,准备齐全的林权不动产登记资料后向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的流程给予办理林权登记手续。蔺应辉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关于请求协调解决蓝莓现代产业园涉及农田的地块调整成设施农用地的建议(第35号建议)

该建议由芒市代表团林正强代表提出,主要内容为:鉴于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地方产业发展迫切需求,确保粮食全年播种面积不少于50万亩,产量不低于20万吨情况下,请求上级党委政府帮助协调拿出一定土地面积发展高效农业,助力乡村振兴。

该建议于5月24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领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在芒市农业农村局与林正强代表面商,5月24日进行书面答复。2021年11月27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严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为此,建议芒市蓝莓现代产业园尽量利用未利用地、荒山荒坡和低效、老化园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一般耕地的,纳入2022年度县级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按照规定和程序上报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报送芒市自然资源局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完成设施农业用地信息备案,如未在系统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将被纳入违法用地处理。林正强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3.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建议(第162号建议)

该建议由瑞丽解放军代表团张静代表提出,主要内容为:建议州政府出台文件支持瑞丽市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以畹町镇为例,开展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调查摸底,征求意愿;二是制订方案,立项报批;三是登记测量,清算补偿;四是住房安置,农户搬迁;五是充分社保,充分就业;六是工程实施,复耕验收;七是土地流转,发展集体经济,土地综合开发。

该建议于4月27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领土地整治中心负责人及瑞丽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畹町分局主要领导等有关人员在畹町镇政府与张静代表面商,5月3日进行书面答复。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州政府的工作安排,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县市自然资源局对全州宜耕后备资源开展了内业提取图斑,外业调查核实取证,抓好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建立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目前,经委托技术服务单位按照土地整治的有关要求进行梳理,2023年初步选定瑞丽市拟实施6个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弄岛、户育、姐相、勐秀、畹町5个片区,拟建设规模约6000多亩。下步工作中,根据疫情情况,技术单位将对拟实施的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开展实地踏勘、可研、规划、征求群众意愿等前期工作。通过开展国土综合整治,进一步平整农村土地,改善农田灌溉、田间道路等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推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张静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4.关于帮助解决盈江县卡场镇五排村委会五排村民小组活动室旁山洪灾害隐患治理的建议(第249号建议)

该建议由盈江代表团左威廉代表提出,主要内容为:受地震灾害和强降雨影响,五排小组寨脚土崖开裂14米,坍塌5处,存在地基侵蚀情况,受影响农户42户243人。为有效保障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需建设寨脚土崖长14米、高3米的挡土墙,需投入资金10万元。

该建议于4月28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领生态修复科负责人及盈江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省自然资源厅驻盈江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技术员等有关人员,到盈江县卡场镇五排村委会五排村民小组活动室旁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与左威廉代表面商,5月20日进行书面答复。通过现场调查访问及实地踏勘,滑坡周围植被茂密,粗大乔木无倾斜迹象,仅下部竹棚倾斜,坡面大面积下滑的可能性较小。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监测巡查已有滑坡及周边开裂情况,督促五排村民小组滑坡监测员如实做好监测记录,后期根据监测记录进行研判,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受威胁群众防灾避险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在强降雨或极端气候下严禁村民利用活动室举行各类活动,在威胁区附近设立警示牌和警戒线,加强日常防范,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左威廉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5.关于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守住全州耕地保护红线的建议(第286号建议)

该建议由盈江代表团杨增新代表提出,主要内容为:从州级层面进一步高度关注耕地保护工作,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发挥好各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齐心协力保护耕地,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守住耕地红线,提高群众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
该建议于4月28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领规划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人在盈江县委组织部与杨增新代表面商,5月20日进行书面答复。德宏州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2021年6月11日制定下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宏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任务分工的通知》(德政办函〔2021〕13号)要求,成立以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德宏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扎实推进耕地“非农化”行为专项行动。目前,正在草拟《德宏州耕地保护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待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下发各县市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在今后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报刊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合理利用资源的意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全州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杨增新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6.关于加大对全州不符合实际的生态红线调整力度的建议(第287号建议)

该建议由盈江代表团杨增新代表提出,主要内容为:强化衔接,科学制定生态红线,坚持生态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留好发展空间,对不符合实际的生态红线,请州级层面帮助衔接,对不合理的生态红线给予调出。

该建议于4月28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领规划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人在盈江县委组织部与杨增新代表面商,5月20日进行书面答复。德宏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精神,全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307.72平方千米、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29.61%;其中,芒市532.39平方千米、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18.35%,瑞丽市356.02平方千米、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37.68%,陇川县592.97平方千米、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31.66%,盈江县1550.39平方千米、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35.91%,梁河县275.95平方千米、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24.28%。通过评估优化后,全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310.54平方千米、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29.63%,高于原划定面积2.82平方千米,符合省级评估优化的标准要求;其中,芒市553.63平方千米、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19.08%,瑞丽市336.48平方千米、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35.62%,陇川县593.68平方千米、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31.70%,盈江县1550.70平方米、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35.92%,梁河县276.05平方米、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24.29%。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由各县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经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多轮划定、论证等程序形成工作成果上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集州直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由省级审核汇总后已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待国家审批发布。现阶段,国家、省级等部门尚未出台关于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的政策规定,且成果在国家封库待批,对生态保护红线调出等工作,建议待国家最终公布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出台调整政策规定后再依法依规逐级开展有关调整工作。杨增新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关于提升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质量的提案(第043号提案)

该提案由杨荣新委员提出,主要内容为:一是要重视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提高办理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要有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主动作为,认真履行职责。

该提案于4月27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领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杨荣新委员面商,5月3日进行书面答复。德宏州自2016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州和各县市均成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共有工作人员109人(含临时聘用52人),工作中着重从规范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和服务质量入手,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水平。目前,各县市均已实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时限分别从20个、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2个工作日,全州累计不动产登簿总量16.6万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1万本,不动产权证明5.32万份。在今后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整改落实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适当增加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强化不动产登记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人员集成、流程集成和信息集成,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进一步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加快推进存量数据整合,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推动提质增效,全面推广新供地项目“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维护广大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杨荣新委员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关于进一步调整自然村寨被划为林地的提案(第162号提案)

该提案领衔提案者为杨恩杰委员,参与提案者为余梅委员、杨云芬委员,主要内容为:一是土地和林草部门结合乡村振兴,国土空间规划,精准识别,对之前规划不合理的寨子尽快调规;二是调规时应适当考虑未来发展空间。

该提案于4月28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领规划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人及盈江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在盈江县古根商贸有限公司与杨恩杰委员面商,5月20日进行书面答复。经核实,盈江县部分村寨确实存在划定为林地、耕地等用地,导致不能建房的情况。目前,德宏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已公布使用,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统筹推进2021年度全国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155号)精神,林草数据与“三调”数据融合后,经济林地、无立木林地等将调整为非林地,很大程度自动化解了提案反映“自然村寨周边被划为林地”的问题。同时,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在开展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正在将存在矛盾和必须调整的用地、村民分户建房用地等问题纳入村庄规划给予统筹解决;无法解决的事项将在下步工作中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依法依规妥善解决自然村寨被划为林地的情况。杨恩杰委员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3.关于推进城区及公路两边私搭乱建治理的提案(第213号提案)

该提案由李德瑞委员提出,主要内容为:建议借鉴周边城市(如腾冲)或内地的城市,由国土或乡镇、村为责任单位、责任人,设立举报电话,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相互监督,杜绝和预防“两违”的发生,共同为打造美丽德宏增添色彩。

该提案于5月24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领执法监督科负责人及盈江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等人员,在盈江县福建商会与李德瑞委员面商,5月24日进行书面答复。2021年3月至4月,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研究关于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城区及公路两边私搭乱建治理的问题,并安排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草拟了《德宏州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因机构、人员编制等多方面原因,现尚正在协调对接。2022年3月31日,州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对组建城郊结合部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车辆编制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研究,针对城郊结合部乡镇配套政策管理跟不上、体制机制不完善、执法体系不健全,出现“不城不农”“乡镇看得见又管不了,部门管得了又看不见”的情况,明确与县市对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过渡期的有关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等部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扎实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城区及公路两边私搭乱建治理工作;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思路,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完善机制、源头防范”为原则,立足实际,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城区私搭乱建治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全面推进落实“路长制”,对未经审批非法设置影响公路交通安全、对公路设施造成损坏的岔道口依法封闭或取缔。李德瑞委员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4.关于加强芒市城区道路整体规划,做好道路两旁土地收储的提案(第228号提案)

该提案由赖洁委员提出,主要内容为:一是在新规划道路的土地收储上,建议将道路两旁的土地按照一定范围进行收储,主干道不少于50米,次干道不少于30米。收储的土地可用于城市绿化用地,后期道路加宽或者建立公厕,公交站台等,为城市道路发展,功能完善留足空间。二是要注重规划管控,对道路两旁建造房屋严格审批,特别对新建道路不定期巡查,对于违建要及时拆除,减少后期隐患。三是出台相应的城镇绿化管理条例,为土地收储,拆除违建,工作经费拨付使用形成制度保障。

该提案于5月6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领规划科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在州政协与赖洁委员面商,5月20日进行书面答复。随着各县市城市发展建设步伐的加快推进,因土地收储、规划管理等不到位问题,导致部分城市道路两侧出现私搭乱建的情况。在日常工作中,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执行规划许可制度,从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到审查审批规划,根据道路等级,对不同层高的建筑按照规范要求等规定进行道路红线退让管控,为城市道路功能完善预留空间。认真审查把控沿街建筑的建筑风格,芒市临街的建设项目必须报芒市规委会进行审查,以确保街道建筑外观的协调性。沿街建筑外立面效果图通过审查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合法建设。在今后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督促指导芒市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以规划为依据开展城市道路建设;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市积极探索道路两旁的土地收储工作,深入挖掘城市土地资源潜力,突出产业导向,科学配置新增用地,盘活存量用地;三是督促各县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督管理,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巡查责任,清理整治存量私搭乱建建筑,坚决遏制违反规划新增违章搭建行为;四是按照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植树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德办发〔2022〕6号),严格执行规划道路等绿地率指标,并加强对绿化实施的监督和落实。赖洁委员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协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1.关于帮助芒市镇解决地质灾害搬迁问题(第6号建议)

该建议由芒市代表团蔺应辉代表提出,主要内容为:一是针对地质灾害频发的芒市镇河心场村委会白坟、帮董、分水岭、二村一社和下东村委会洼子地、干沟田、桦桃林村,帮助解决搬迁问题;二是针对勐板河水源地作出贡献的搬迁群众,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三是针对因地质灾害的已搬迁点,如中东村灰窑新村、东成村、东福村、田园村、东宏村、东华村等村民小组,至今土地性质不合法,请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该建议由芒市人民政府主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搬迁安置办等部门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5月23日将协办意见反馈芒市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云地灾指办〔2022〕9号)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各县市开展摸底调查。芒市自然资源局充分应用芒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情况,筛查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隐患点或地质环境恶劣的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的村社,已上报了包括芒市镇中东村洼子地小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涉及61户290人、芒市镇下东村硝塘小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涉及26户125人、芒市镇下东村云茂大沟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涉及7户35人等调查情况。在今后工作中,州、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按照因地质灾害搬迁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搬迁项目申报等工作。

2.关于请求帮助协调解决农村人畜分离养殖及分户用地问题的建议(第34号建议)

该建议由芒市代表团项玉相保代表提出,主要内容为:建议州委、州政府帮助调整农村人畜分离养殖和分家户宅基地用地指标,具体面积根据有关标准给予限定,彻底解决限制农村产业发展和符合规定的分家户用地问题。

该建议由州农业农村局主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5月3日将协办意见反馈州农业农村局。建议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村庄,要通过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村庄整治、废旧宅基地腾退等多种方式,增加宅基地空间,满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农户的建房需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民居住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州、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按照部门职责把好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查关,积极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3.关于加强对乡村振兴规划工作指导的建议(第63号建议)

该建议由芒市代表团段体芬代表提出,主要内容为:建议加强对乡村振兴规划工作的指导,一是对有关村社干部要加强指导培训,让他们真正认识到乡村振兴是本村自己的事情,一定要主动参与此项工作,把本村的振兴规划重视起来;二是指导规划设计要符合实际,让乡村振兴真正改变农村;三是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培训,培训内容要具有实操性,让大家有效落实工作;四是有关的项目资金与规划要相适应,杜绝出现空规划、白规划,即有多大力就喘多大气,确保所规划的项目落到实处,提高政府在群众中的诚信度。

该建议由州乡村振兴局主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4月13日将协办意见反馈州乡村振兴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安排部署,2021年7月州和各县市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项目组,决定自2021年起利用2年时间,完成全州343个行政村 “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州已组建村庄规划编制组384个,确定回乡参与村庄规划干部2475人,配备乡村规划建设专管员661名,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方案131个,正在组织编制方案34个,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采取业务培训、视频调度、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效促进乡村振兴。

4.关于请求将城郊结合部乡镇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的建议(第65号建议)

该建议由芒市代表团摆二旺保代表提出,主要内容为:请求州委、州政府牵头研究推动全州城郊结合部乡镇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一是建议尽快组建城郊结合部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车辆编制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将乡镇的城镇经营管理、河湖长、殡葬、秸秆禁烧、土地管理等执法权限下放到乡镇;二是建议将城郊结合部部分省道、县道、乡道纳入日常洒水降尘作业范围,加大作业频次,提升降尘抑尘效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三是建议建立健全规范城郊结合部治理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等车辆上路运输和非煤矿山、砂石料场采砂采石的长效机制,还乡村的蓝天碧水净土。

该建议由州政府办公室七科主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5月3日将协办意见反馈州政府办公室七科。3月31日,州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对组建城郊结合部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车辆编制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研究,针对城郊结合部乡镇配套政策管理跟不上、体制机制不完善、执法体系不健全,出现“不城不农”“乡镇看得见又管不了,部门管得了又看不见”的情况,明确与县市对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过渡期的有关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逐步推进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在过渡阶段,建议县市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各乡镇配套政策管理跟不上、体制机制不完善、执法体系不健全,出现“不城不农”“乡镇看得见又管不了,部门管得了又看不见”的情况,注重“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5.关于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建议(第164号建议)

该建议由陇川县代表团陈绍昌代表提出,主要内容为:一是持续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加强成效的巩固提升。二是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制度。要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建章立制,防止出现取得地成效随之时间流逝而淡化;要完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管理制度,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和工作力度。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特别是在县城成效显著,但是在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较之前虽有所改善,但是成效不是那么明显,在人居环境整治过程暂用公共设施、“脏、乱、差”、私搭乱建等行为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我们在审批把关环节上把关不严存在直接关系。建议各级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整治的管理,加大对乡村人居环境的投入,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携手并进。

该建议由州农业农村局主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4月13日将协办意见反馈州农业农村局。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各县市结合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县域村庄布局专题研究。二是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安排部署,2021年7月28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德宏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方案》(德办通〔2021〕59号),决定自2021年起利用2年时间,完成全州343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州已组建村计规划编制组284个,确定回乡参与村庄规划干部2475人,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方案131个。三是严格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全州共配备乡村规划建设专管员661名,实现行政村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全覆盖。

6.关于项目招投标过程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的建议(第179号建议)

该建议由芒市代表团字德强代表提出,主要内容为:建议将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全网直播,接受全社会监督,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该建议由州发展改革委主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5月3日将协办意见反馈州发展改革委。在开展项目招标过程中,州、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真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对招标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投标、资格审查、开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为进一步加强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建议在开展招标工作时,邀请公证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投标人员代表等作为特邀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在今后工作中,州、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持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严格做好国土综合整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项目招标监督工作,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7.关于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62号建议)

该建议由盈江县代表团吴国文代表提出,主要内容为:一是州委、州政府要重点把诚信政府工作抓实抓好,各县市职能部门一定要实事求是,答应企业的要求能落到实处,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市场经济为政府服务。二是支持企业,提升营商环境,就是要给企业安全感。首先政府拖欠企业的欠款,及时归还企业,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和企业相关联的资金支付到位,专项资金支付企业的不能拖,明确努力方向,打造公平公正的政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三是建议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抓营商工作,成立一个联合办理部门,把国土、规划、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统一在一个多规合一的平台上来,各部门的规划、条款、规范都能共享,这样既能满足各部门的法律规范规章,又有高效的办理体系,能更好的服务企业。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一次办,实现企业常规信息“最多报一次”,完善政企沟通,企业诉求协调处置等工作机制。四是建议对一些职能部门,特殊的部门和岗位,多加强培训和学习,把懂政策、懂专业、懂业务、政治过硬的干部用起来、流转起来,把懂国家政策、懂法律法规、真心帮企业的人用起来,建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容错机制,对不干事、不作为的干部要加大查处力度。五是各级各部门要真正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多出台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帮扶,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清新政商关系。优化政策落地机制,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六是各级各部门真心实意抓营商环境,只有营商环境好了,德宏企业才会好,企业好了,德宏经济才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强。

该建议由州营商办主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4月29日将协办意见反馈州营商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德宏州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项目总体进度的75%,已基本实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基础功能,完成与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平台对接开发工作,满足自然资源专网类其他平台和系统共享数据基础功能服务;按照最新国标的要求,已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开发,系统需等待编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后,将数据导入系统进行测试运用;完成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平台和系统已部署在云服务器上,基本实现省、州、县三级访问功能。在今后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德宏州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加强与有关部门工作对接,实现“多规合一”,提升营商环境。

(四)协办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关于对瑞丽江上游段的治理和保护的提案(第024号提案)

该提案由徐光付委员提出,主要内容为:建议在瑞丽江上游段,一是畹瑞大桥段上缘区域、索阳村至允井村段区域各建一道缓水坝,让瑞丽江上游段长年保持有一定量的蓄水,同时也便于附近农田灌溉;二是将江岸两边进行保护、绿化,建一些安全防护设施,并恢复瑞丽江漂江游,进一步将莫里景区、红蛇码头、史迪威码头、回环千亩竹海、回环犀鸟谷、畹町黑山门战斗遗址、回龙山战斗遗址、畹町南侨机工纪念碑等风景区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较大规模的景区,推动旅游发展。
该提案由州水利局主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4月13日将协办意见反馈州水利局。目前,瑞丽市正在编制瑞丽市国土空间规划,建议水利、文化等部门加强与瑞丽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科学合理处理好生态环境、自然景观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依法依规将有关规划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布局。涉及建设用地的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要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稳定耕地等区域,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

2.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小型运动场的提案(第037号提案)

该提案由排雪梅委员提出,主要内容为:建议对现有单元房小区进行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由政府统一规划,制定方案,分期对现有无运动场所而又适宜建设小型运动场所的单元房小区进行适当改造,在楼与楼之间或路边休闲空地上,增建占地较小的露天乒乓球台、羽毛球场、半篮球场(半场)等运动场所,推动全民健身运动。

该提案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州教育体育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4月13日将协办意见反馈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前,按照有关规定,各县市新建住宅小区基本以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居住街坊为主,芒市自然资源局在出具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时,均依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配建的住宅小区,要求配建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材等设施。

3.关于加快推进创建德宏首个5A级旅游景区工作的提案(第049号提案)

该提案由杨朝雄委员提出,主要内容为:建议成立州级“创建勐巴娜西珍奇园国家5A级景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晰工作清单,用好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逐一破解项目困难和存在问题,全力推动我州首个5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项目单位勐巴娜西珍奇园请求首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新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3亩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二是修建金塔大街占用勐巴娜西珍奇园23亩土地的置换补偿问题;三是美食城南面二期开发的土地问题;四是勐焕大金塔土地发证的问题;五是德宏响声餐厅设施拆除的问题;六是德宏旅游集团占用办公楼宿舍楼的问题;七是水源环境质量提升的问题。

该提案由州政府办公室三科主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文化和旅游局、芒市政府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5月3日将协办意见反馈州政府办公室三科。一是关于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与新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3亩土地的问题。1.当时收回土地的价款未兑付给德宏勐巴娜西大酒店有限公司、德宏新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需与两家公司谈妥收回事宜,兑付收回补偿款。2.该地块现行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不能满足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拟建设大门、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藏宝楼等用地需求,只有商业用地才能够满足要求。建议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正常申报5A级景区,按照5A级景区建设,需要编制片区控制性规划。芒市自然资源局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规划,按照程序组织土地招拍挂,公司正常参与竞拍获取土地。二是关于修建金塔大街占用勐巴娜西珍奇园23亩土地的问题。1.修建金塔大街时占用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的土地23亩(其中建设用地3.2亩、农用地19.8亩),由于《芒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因修金塔大街被占用土地征补问题的批复》(芒政复〔2013〕28号)中未明确具体位置,若按照批复执行需明确具体位置。2.新置换的土地需根据市场价值按照招拍挂程序组织供地,建议对原修建金塔大街时占用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的土地23亩进行评估,评估后将补偿款兑付给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新置换土地由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正常参与竞拍获取。三是关于美食城南面二期开发土地的问题。1.按照原与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签订的《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协议书》兑付公司征地补偿款3140746.1元。2.该宗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属于国有建设用地,只能按照程序招拍挂出让。建议在兑付补偿款后,芒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招拍挂出让,企业根据需要参与竞拍获取土地。四是关于勐焕大金塔土地证的问题。1.根据批准文件和划拨决定书,按照宗教用地给予登记办证。2.经实地测量,实际用地范围与供地范围坐标不一致,建议综合考虑批准面积范围和实际用地界线确定办证宗地界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4.关于德宏5G新基建城乡规划使用公共资源的提案(第071号提案)

该提案领衔提案者为董建彪委员,参与提案者为杨晓健委员,主要内容为:建议由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部署,政府其他职能部门配合,支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州分公司统筹,按照《德宏州5G基站建设专项规划(2020—2025)》开展德宏州5G新基建建设工作,助力德宏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提案由州工信科技局主办,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5月19日将协办意见反馈州工信科技局。目前,全州正在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州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德宏州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德宏州国土空间现状分析与未来风险评估》等12个专题研究报告的组织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并通过州规委会办公室预审会议审查;同步完成了《德宏州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初稿)》文本的编制工作。芒市已完成11个专题研究、瑞丽市已完成7个专题研究、陇川县已完成12个专题研究、盈江县已完成14个专题研究、梁河县已完成8个专题研究,并同步开展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文本编制工作。在下步工作中,建议有关部门加强与县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将基站建设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统筹考虑。同时,工信科技、电信、联通、移动等县级主管部门作为县市规委会成员单位,建议在开展具体项目审查工作中,结合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向县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5.关于整合部门信息化资源,建立自然资源保护数字化监管系统的提案(第116号提案)

该提案由董自明委员提出,主要内容为:一是由州和县市政府统筹,整合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信息化资源,以自然资源一张图为基础,统一前端信息收集感知设备,后端根据部门需求,分行业领域进行数据挖掘开发,将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整体,构建以地面高空视频实时监控、人工智能识别、大数据、地理信息等先进技术为抓手,制度与技术结合、业务与信息化技术融合的自然资源动态监管体系,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努力破解违法用地“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的问题。二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公安、农业农村、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织密部门协作联动执法“一张网”,全力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落实,形成部门执法合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力,切实有效遏制乱占耕地等自然资源领域新增违法问题。

该提案由州政府办公室七科主办,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等部门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5月21日将协办意见反馈州政府办公室七科。2022年3月31日,州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对组建城郊结合部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车辆编制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研究,针对城郊结合部乡镇配套政策管理跟不上、体制机制不完善、执法体系不健全,出现“不城不农”“乡镇看得见又管不了,部门管得了又看不见”的情况,明确与县市对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过渡期的有关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力推进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在过渡阶段建议县市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各乡镇配套政策管理跟不上、体制机制不完善、执法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遏制乱占耕地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关于后疫情时代做好房地产领域“三稳”工作的提案(第124号提案)

该提案由曲翔宇委员提出,主要内容为:一是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同时,要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应对房地产行业销售均价进行调控,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要加快建设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覆盖,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技术支撑,防止大坡度下滑情况发生。同时,土地供应在市场疲软情况下,应采取订单式、预约式等方式供应,在着力提升土地保障能力的同时,深入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大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力度,进一步优化年度用地计划分配,确保土地价格不发生断崖式下滑的情况。二是应加大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外宣,进一步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振州外省内、省外购房者的消费信心。三是在遵循行业规则和防范腐败风险前提下,鼓励单位团购买房,充分发挥“团购”价格优惠、节税理财还能一定程度上降低购房风险等优势,既能满足本地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又能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发展。四是打造优质服务条件,引导房地产行业良性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文明办、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等部门要积极开展“优质楼盘”“暖心物业”等评比评选活动,提高住宅小区品质,改变居民的生活理念和居住习惯,不断进行房地产品质升级、实现保值、增值。让老百姓更加充分地感受到物有所值的同时,增强消费预期。

该提案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州委宣传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5月3日将协办意见反馈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州、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用好已建、清理未用、盘活闲置”的思路,实现“增资增效不增地”。积极盘活建设用地存量,助力招商项目落地,切实提高全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变“以商选地”为“以地招商”,通过规划管控引导各县市在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安排上优先考虑“批而未供”地块。结合土地“增存挂钩”政策,落实盘活存量、严控增量,加大盘活土地处置力度,加快住宅项目用地开发建设,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7.关于加快盈江洪崩河口岸建设的提案(第155号提案)

该提案由李开源委员提出,主要内容为:一是选址方案。2021年8月,州口岸办向省口岸办上报了《关于盈江口岸洪崩河通道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请示》(德政口〔2021〕6号),项目初步选址在德宏州盈江县太平镇芒允村上邦瓦村民小组,恳请帮助协调省口岸办尽快给予批准。二是项目立项。中央、省、州有关部门对打造洪崩河通道高度重视,多次深入实地调研,并与缅方进行了多轮沟通磋商,洪崩河通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已完成地形测绘,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院正在按国家一类口岸标准编制项目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可研已完成,恳请州人民政府帮助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口岸办将盈江(洪崩河)口岸建设项目按国家一类口岸标准进行项目立项。三是对外贸易对等开放。经有实力的外贸企业加强与缅政府和克钦独立组织的沟通协调,目前双方口头已同意开通洪崩河至八莫贸易通道;缅甸中央交通运输部已同意境外段的公路由外贸企业进行现场踏勘和规划,外贸企业意向性组团式修建境外公路和资源开发,更好更快地推进洪崩河至八莫贸易通道的建设,争取缅中双方对等开放,恳请帮助协调省外事办、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给予政策支持。四是项目用地调规。项目用地选址规划3331亩,经核实占用基本农田640亩,占用林地986亩,占用园地1705亩,为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恳请帮助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给予政策支持。

该提案由州商务局主办,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外事办、州林草局协办。结合部门职责,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5月19日将协办意见反馈州商务局。目前,州级已下达盈江县国土空间规划期内(2021—2035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750亩,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十分紧缺。为此,建议进一步优化盈江洪崩河口岸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并加强与盈江县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将项目纳入盈江县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规划用地保障。同时,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等精神,盈江县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除国家重大项目、省级高速公路、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外,一般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为此,建议优化盈江洪崩河口岸建设项目选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精心安排。3月23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第14次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工》,安排部署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认真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把办理任务进行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中心将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查找法律法规依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稳妥办理,坚持局领导带队面商,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7月5日,邀请州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州政协提案委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专题座谈会,再次进行专题协商,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确保每件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都让代表和委员满意。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6月23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第19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公开答复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将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作为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各项工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