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农用地转用】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芒市2022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国有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浏览量:5542   作者:左安慈  日期:2022/7/5


 芒市人民政府: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国有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芒政请〔2022〕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芒市将芒市轩岗乡遮相华侨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六居民小组的国有农用地3.1094公顷(耕地2.7433公顷、其它农用地0.366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芒市2022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具体供地方案按照规定另行办理。
    二、严格补充耕地管理,确保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芒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用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补偿方案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当地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与被征地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
    四、请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有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具体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必须按照规定在项目供地前依法办理,否则不得进行供地和开工建设。
    五、请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确保依法依规用地。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