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村庄集体农用地转用】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芒市2022年度第四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浏览量:5165   作者:左安慈  日期:2022/7/5

芒市人民政府: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审查批准芒市2022年度第四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芒政请〔2022〕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芒市将三台山乡邦外村民委员会帕当坝村民小组,共1个乡1个村民委员会1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农用地0.0755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未利用地0.5189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5944公顷,作为芒市2022年度第四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具体项目批准使用土地按照规定另行办理。

    二、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补充耕地管理,确保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要加强用地批后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用地。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