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了政协《关于减免小微企业抵押登记费的提案》面商。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改提案后,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减免不动产登记费用问题,及时梳理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相关优惠政策,从5月19日至31日,由分管副局长带领相关业务人员,邀请州发改委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一起与委员进行了三次面商。面商过程中,分管副局长就委员对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业务人员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征收范围、减免范围等方面对不动产登记收费的审批和减免政策一一进行了解答,委员对提案答复表示满意,面商会达到的预期目的。
自然资源部门对于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用的减免,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群众和企业在日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督电话0692-2280022进行投诉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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