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和《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闲置土地处置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瑞办通〔2020〕24号)有关规定,经调查,认定闲置土地1宗。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定,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宗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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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地块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闲置时间 |
闲置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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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林珠 |
姐告兴姐路以北、中缅街以西 |
2270.8 |
从约定的动工日期2010年6月1日起至今 |
企业(欧林珠)自身原因造成未动工开发建设用地 |
信息公开时间自公开之日起至闲置土地处置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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