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发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六类地区”搬迁扶持政策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由分管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及时组织芒市自然资源局对芒市江东乡群众自行选址搬迁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现已安排芒市自然资源局对芒市江东乡群众自行选址搬迁的30多个点进行梳理。目前,已新批准芒市江东乡12个搬迁点,有的搬迁点因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等原因未获得批准。
今后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与芒市人民政府、芒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认真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序推进搬迁点有关工作,不断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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