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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浏览量:24036   作者:  日期:20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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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指导各县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负责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负责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负责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11个科室,下属3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守耕地红线,着力抓好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和村规民约内容。充实耕地保护工作机构,制定出台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开展2016至2020年保护目标期中考核。全州耕地保有量任务267万亩,实际保有量276.09万亩,完成率103.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7.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2.63万亩;签订州、县、乡、村四级耕地保护责任书433份。严格执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的规定,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全州获省级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32个,拆旧区总面积1.64万亩,总预算投资2.16亿元,涉及5个县市40个乡镇141个村委会(农场)410个拆旧片区(地块),已完成复垦面积1.22万亩。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6个(已验收8个、已竣工待验收6个、在建2个),建设总规模4.76万亩,预计新增耕地0.55万亩、新增水田2.22万亩、新增粮食产能1234.23万公斤,总投资1.58亿元。

2.用活土地政策,着力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告知制度和报告制度,定期研究用地保障工作情况,全力破解因土地要素导致重点项目落地难问题。全州共报批农用地转用33件(批)7342.33亩,审批腾陇高速公路、大瑞铁路等工程临时用地4宗623.55亩,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手续139个6375亩,完成国有土地供应498宗16967.66亩,出让成交价款18.22亿元,全力保障乡村振兴、“四个一百”、“五网”、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执行降低工业企业等实体经济用地成本政策,认真落实稳增长22条措施,免缴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529.35万元。申报2019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7亿元,配合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发行管理工作。加强土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严格执行“增存挂钩”政策,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600亩,处置闲置土地800亩。

3.提早谋划安排,着力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经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讨论研究,同意将州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成立德宏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邀请国家、省级有关专家开展业务培训。调整充实城乡规划委员会机构和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上报审查项目规划方案,优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程序,召开州规委会全体会议5次,审查建设项目规划方案9个。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调整后面积3311.12平方千米,达到保护面积要求。开展联合摸底调查,推进古茶(园)资源保护。抓好1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调整,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发布实施州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5个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成果已经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入库。

4.提高质量效率,着力抓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各县市基本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集成服务”,不动产登记窗口增设企业专窗;提高不动产登簿和数据汇交质量,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将不动产抵押登记延伸到金融服务网点,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7个、3个工作日内,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强督促指导,有序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全州不动产登簿总量77595条、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9119本、不动产权登记证明27547本,整合城镇宗地数65007件、房屋登记总数103579件。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21390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外业调查3638宗,农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外业调查178826宗。启动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权属调查38.7亩,颁发不动产权证书84宗;颁发33个搬迁点不动产权证书193本,涉及农户2467户,面积87.8万平方米。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成果通过国家、省级核查,审核勘测定界报告171宗。开展问题地图整治,对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区域芒市、瑞丽坝区1000平方公里范围开展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监测。加强卫星定位基准站管理维护,强化测绘市场监管,联合开展涉密成果检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5.树牢防灾意识,着力抓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制定防治方案,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县市领导挂钩联系地质灾害重点乡镇、乡镇领导挂钩地质灾害隐患点工作制度以及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开展区域地质灾害评估试点,将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特殊区域。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抓好汛前、汛中地质灾害防治,对36个乡镇250多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拉网式巡查排查,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隐患点897个,落实群测群防监测员1588人,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2345份、防灾避险明白卡15541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不留死角。组织群测群防培训82场8171人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23场6902人次。实施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5个,投入资金0.32亿元;争取省级地质灾害切块补助资金1904.4万元;申报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16个。清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1441.17万元,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与气象等部门共同构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机制,汛期每天更新发布地质灾害防范信息。全州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5起,受灾人数36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无人员伤亡。

6.强化绿色理念,着力抓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被推荐为全国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单位。全州设置探矿权80个,勘查区块面积1846.88平方千米;采矿权208个,矿区面积71.01平方千米;启用矿业权智能审批系统,完成矿业权延续8宗、注销3宗。严格执行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市场体系。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完成2018年度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工作。严格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清理排查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审查出具建设项目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结果33份,完成不压覆矿产资源备案证明16份。扎实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隐患排查防范安全事故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做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

7.加强巡查检查,着力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监督。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监察机制。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促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实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开展动态巡查313次,严肃查处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的典型违法违规问题。抓好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检查非法盗采矿产资源23宗、关闭城市面山和三级以上等级公路沿线临时采石(砂)场24宗。清理设施农业项目11481个,完成50个“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拆除整改率100%,是全省较早完成整治的州市之一。

8.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决策部署,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形成7类106项行政职权及其对应的795项“责任事项”和908项“追责情形”。全面推行省、州、县三级联网审批,实现“县级网上组卷、州级网上审查、省级网上审批”。扎实开展“一网通办”印模数据采集,申请电子证照7张、电子印章13枚。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清理涉及“放管服”、“减证便民”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6项,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项。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一步落实利民便民措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结合部门实际,将州级审批的部分涉地涉矿事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部分事项下放县市审批,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项。统筹推进脱贫攻坚、重大风险化解、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保密、信访、工青妇等工作。

9.严格政治规矩,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5次,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修复和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组织干部职工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罗志昌革命史实陈列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250多条,严密防范重要节庆腐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忠诚可靠、守纪作为”专题教育、“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深入挂钩点芒市中山乡黄家寨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处级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教育提醒谈话、任职廉政谈话156人次。完成部门机构改革,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无烟机关。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事业正科1名、机关副科2名,调入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引进研究生3名、招聘工作人员3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1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1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37.1万元,主要原因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抓好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等工作。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16.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16.9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16.96万元(本级财力3116.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37.1万元,主要原因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抓好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等工作。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16.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11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州土地整治中心的批复》(德机编〔2019〕20号)、《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德宏州土地储备中心的批复》(德机编〔2018〕20号)精神,调入、引进研究生1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2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的原则。全面启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期至2035年,展望至2035年)编制工作,统筹兼顾做好土地整治、土地收储等各项业务工作。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共3116.96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96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1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2200101-行政运行705.54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833万元,主要反映德宏州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及矿产资源管理业务等支出;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50万元,主要反映德宏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励(对下转移支付);220011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300万元,主要反映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54.0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经济科目分组:

1.基本支出833.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6.14万元;津贴补贴304.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13万元;住房公积金54.09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5.91万元;绩效工资117.04万元;工伤保险1.24万元;办公费1.49万元;水费0.57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补贴36.12万元;工会费8.3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96万元;生活补助3万元。

2.项目支出2283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1633万元;奖励金150万元;办公费324.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7万元;差旅费37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万元;会议费20万元;劳务费40万元;培训费2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金额150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励,待州政府考核后下达各县市。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5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9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费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2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8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9次,共计接待620人次。下降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9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下降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基本支出833.96万元,与上年709.86万元对比增加124.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州土地整治中心的批复》(德机编〔2019〕20号)、《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德宏州土地储备中心的批复》(德机编〔2018〕20号)精神,调入、引进研究生1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基本支出增加。

(五)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项目支出2283万元,与上年570万元对比增加1713万元。增加原因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启动州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严格按照《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宏州州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财评〔2015〕12号)、《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宏州州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财评〔2015〕23号)要求,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设定相应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及生态效益指标。同时认真开展绩效自评,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州本级财力安排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833.96万元,与上年709.86万元对比增加124.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州土地整治中心的批复》(德机编〔2019〕20号)、《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德宏州土地储备中心的批复》(德机编〔2018〕20号)精神,调入、引进研究生1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办公经费、工会费、水费、电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有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20200210103605285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