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禁使用破损修复桶装饮用水桶的通告

浏览量:3423   作者:  日期:2025/8/25

各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及配送单位:

近期行业监测及市场反馈发现,个别经营主体为降低成本、牟取不当利益,使用违规方式(如使用非食品级粘合剂、塑料片热熔等)对破损、老化的桶装水水桶进行自行修补并再次投入循环使用的情况。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存在极高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直接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为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维护桶装饮用水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郑重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主体责任

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使用违规修补水桶的极端危害性,坚守职业道德底线,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二、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修补与使用行为

1.严禁对循环使用的PC(聚碳酸酯)桶等水桶进行任何形式的非官方、非标准的物理或化学修补。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胶粘、塑料焊接、热熔、打钉等工艺处理裂缝、破洞或严重磨损的水桶。

2.严禁继续使用已发现存在破损、裂纹、严重磨损、变形、变色(特别是非正常黄变)、污染等任何影响安全性和密封性缺陷的水桶。

3.严禁采购、销售、配送来源不明或疑似经过违规修补的水桶及桶装水。

三、严格执行水桶循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并执行水桶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采购的水桶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来源可追溯。

2.建立并执行水桶使用前检查制度。在灌装前,必须对每一个空桶进行严格的外观、气味、密封性等检查,对疑似破损或修补的桶立即挑出,作报废处理,坚决杜绝不合格空桶进入灌装环节。

3.建立并执行水桶报废淘汰制度。对达到使用年限(通常建议遵循行业惯例及相关标准指引)、老化严重、多次清洗后仍不洁净或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的水桶,必须及时予以淘汰并进行破坏性处理,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4.鼓励建立水桶溯源管理体系。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水桶流转全过程的管理。

四、违规后果严重,依法从严惩处

使用违规修补的水桶,可能导致有害物质迁移至水中,造成微生物污染、化学污染,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对此类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以下措施:

1.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问题产品,并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2.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对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者,将依法吊销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公开曝光,列入失信名单。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将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并可视情况将相关责任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内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各相关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库存及流转中的水桶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理、销毁所有违规修补及不合格的水桶。同时要加强员工培训,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和技术规范操作。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包括广大消费者、行业内部员工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违规修补、使用不合格水桶的行为,请及时通过1231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保障饮用水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严格自律,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特此通告。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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