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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浏览量:7039   作者:  日期:2025/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Cd、黄曲霉毒素B?、敌敌畏、毒死蜱、噻虫胺、噻虫嗪、水胺硫磷、甲胺磷、乙酰甲胺磷、丙溴磷、三唑磷、杀扑磷、氯唑磷、氧乐果、孔雀石绿、恩诺沙星、地西泮、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沙拉沙星、甲氧苄啶、多西环素、尼卡巴嗪、氯霉素、铅Pb)、地美硝唑、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倍硫磷、苯醚甲环唑、啶虫脒、乐果、吡唑醚菌酯、多菌灵、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虫腈、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84批次通告不合格样品14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盈江县盏西镇新万华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胡萝卜,噻虫胺超标。

2.盈江县福鑫嘉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芒果,噻虫胺超标。

3.盈江县恩芬水果店销售的1批沃柑,联苯菊酯超标。

4.盈江县弄璋镇常安秋水果店销售的1批沃柑,联苯菊酯超标。

5.盈江县弄璋镇常安秋水果店销售的1批荔枝,除虫脲超标。

6.芒市陈彩英蔬菜摊销售的1批食荚豌豆,吡唑醚菌酯超标。

7.芒市汪祖焕水果摊销售的1批荔枝,除虫脲超标。

8.芒市德诚商贸有限公司胞波路店销售的1批甘薯(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

9.芒市谢玉兰蔬菜销售摊销售的1批辣椒,毒死蜱超标。

10.芒市唐联平水果摊销售的1批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和除虫脲超标。

11.梁河县腾润百货店销售的1批鸡蛋,多西环素超标。

12.芒市赵玲香蔬菜摊销售的1批胡萝卜,噻虫胺超标。

13.芒市宝龙升蔬菜摊销售的1批葱,镉Cd)超标。

14.芒市安芝水果店销售的1批橙子,苯醚甲环唑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附件:2025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298)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5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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