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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浏览量:6855   作者:  日期:2025/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抽检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 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T 22699-2022《膨化食品质量通则》,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Al)、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苯并[a]芘、草甘膦、吡虫啉、联苯菊酯、水胺硫磷、氧乐果、铅Pb)柠檬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水分、氯化钠(以干基计)、果糖和葡萄糖、氯霉素、商业无菌、氰化物(HCN)、甲醇、蛋白质、三聚氰胺、丙二醇、螨、敌敌畏、毒死蜱、甲拌磷、溶剂残留量、霉菌、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多菌灵、腈苯唑、噻虫胺、噻虫嗪、沙门氏菌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12批次通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芒市远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云南·保山古道春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高山绿茶,联苯菊酯超标。

2.芒市微鑫水果店销售的1批香蕉,吡虫啉超标。

3.芒市微鑫水果店销售的1批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附件:2025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15批次)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5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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