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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浏览量:7508   作者:  日期:2023/1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餐饮食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具》GB 14934-201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可待因、吗啡、罂粟碱、那可丁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4批次。

2.食糖,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螨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7批次。

3.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Pb)、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8批次。

4.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Pb)、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1批次。

5.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啶虫脒、多菌灵、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磷、铅(Pb)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4批次。

6.调味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200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总砷(As)、镉(Cd)、氯化钠(以干基计)、钡(Ba)、铅(Pb)、谷氨酸钠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4批次。

7.豆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铅(Pb)、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4批次。

8.蜂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嗜渗酵母计数、果糖和葡萄糖、菌落总数、蔗糖、铅(Pb)、霉菌计数、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3批次。

9.肉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砷(As)、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Pb)、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5批次。

10.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地西泮、氯霉素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76批次。

11.蔬菜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Pb)、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亚硝酸盐(NaNO?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6批次。

 

共通告合格样品142批次。

附件: [附件: 第26期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12月12日-食用农产品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2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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