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元旦春节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浏览量:4124   作者:  日期:2022/12/19

元旦春节将至,为帮助消费者正确选购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提示如下:

一、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所有保健食品均不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功能,更不具有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功效。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病情。

二、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小蓝帽”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按照其标签标注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科学选购,并按标签、说明书上的要求食用,切勿盲目购买和食用。保健食品注册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查询。

三、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都标有“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

四、网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微商、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信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消费者应注意选购风险,购买前要认真、详细阅读电商平台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做出判断,同意告知书内容后方可下单购买。

五、消费者发现利用包括旅游、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的,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我们将依法处置。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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