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提高人民群众辨别保健食品虚假和夸大宣传的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德宏州市场监管局在全州范围内认真开展了保健食品标注宣传和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德宏州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保健食品流通区域监管重心进行了分析和统筹,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强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的宣传工作。一是要求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和销售记录台账,确保保健食品销售可追溯;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在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宣传等环节不得出现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用语;三是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销售保健食品要做到专区专柜销售,并在专区专柜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截至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02人次,检查和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663家次,共发放《保健食品消费提示》等宣传单2400多份。在城区和各乡镇的公共场所、校园、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公告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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