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德宏州市场监督局统计确定的第二期“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抽检不合格品种,涉及2个大类2批次样品:
餐饮食品: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1批次。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计)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1批次。
共通告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芒市吉祥包子店加工/自制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2.盈江县东方家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食品抽检2022年云南德宏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计划(第二期)不合格-2022年10月27日]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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