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三氯杀螨醇、乙酰甲胺磷、克百威、灭多威、水胺硫磷、铅(以Pb计)、甲拌磷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3批次。
2.调味品,抽检依据:《风味火锅底料》Q/TWS0011S-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罂粟碱、罗丹明B、总酸(以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4批次。
3.豆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5批次。
4.蜂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地美硝唑、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果糖和葡萄糖、甲硝唑、菌落总数、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6批次。
5.罐头,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批次。
6.肉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5批次。
7.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苯醚甲环唑、克伦特罗、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氯霉素、克百威、氧乐果、敌敌畏、毒死蜱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4批次。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KOH)、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5批次。
9.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黄曲霉毒素B?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批次。
10.水产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干重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批次。
11.水果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1批次。
共通告合格样品47批次。
[附件: 第17期食品抽检合格产品-食用农产品(47批次)2022年9月27日省抽]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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