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计)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瑞丽市综合农贸市场(李兆玲)销售的1批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附件:第9期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年8月2日]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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