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013号提案的答复
徐瑞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外卖骑手安全监管的提案》(第闭会0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在线外卖规划和外卖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回复。
一、外卖骑手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在“互联网+”和网上支付的迅速推动下,外卖已经成为大众生活的广泛要求,随着网络餐饮市场主体和业务量的激增,“外卖小哥”这一庞大的从业大军穿梭在大街小巷,让消费者满怀期待地接过准时准点甚至提前送达的美味佳肴,享受着足不出户便能“货”到上门的便利。但为了抢时间,有的外卖小哥闯红灯、逆行以及驾车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令人惊怵,也让人为之捏一把汗。这不但给他们自身的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同时也给交通环境造成不小的安全隐患。针对此类问题,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认真履职,切实加强外卖骑手安全监管,强化网络餐饮平台治理,维护交通安全。
(一)加强市场监管,压实平台责任。
德宏州网络餐饮平台以美团、饿了么为主,有本地自建网络餐饮平台德宏通、陇川街。经统计,截至目前德宏辖区共有美团代理公司5个,饿了么代理公司5个,德宏通自营公司1个、代理公司1个,陇川街自营公司1个;外卖送餐员1500余名,入驻网络餐饮平台商户6500余家。平台与入驻商家签订《外卖网络服务合同》,建立《全职骑手、兼职骑手管理制度》《外卖骑手规章制度及骑手守则》等制度。
1.加强市场监管。州市场监管局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确保德宏辖区内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近年来德宏州辖区内未发生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事故。一是加强市场准入监管。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截至目前,美团、饿了么、德宏通和陇川街等13个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已向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备案,取得《云南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信息表》。二是组织开展网络外卖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线下实体餐饮店监管,特别是小型餐馆集中区域、学校周边等餐饮聚集区域的检查。重点严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无实体门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照过期、超范围经营、订单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加工场所脏乱差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保障网络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是开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亮照、亮证、亮交易规则”工作,引导平台和商户“亮照”,依法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引导平台和商户“亮证”,依法公示行政许可、备案、审查批准、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引导平台“亮规则”,依法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在开展“亮照、亮证、亮规则”的同时,指导督促平台集中清理平台内伪造、变造、冒用、过期、未及时变更等情形的无效证照,推动平台持续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中小经营者合法权益。
2.压实平台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州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平台主体落实平台责任,督导外卖网络平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工作人员和外卖配送人员除身体不符合接种外必须接种疫苗,并做好外卖配送人员接种疫苗台账;落实外卖配送人员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外卖配送人员体温登记表,确保上岗外卖配送人员体温正常,体温不正常者待岗;落实外卖配送人员每天上岗配送时佩戴口罩,并确保配送时安全接触,提倡无接触配送;落实外卖配送人员每天扫德宏抗疫情码,严格落实每日人员健康监测,做好外卖配送人员登记表,并确保到过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待岗;落实每天对配送设备清洁消毒,防止病毒细菌滋生,并做好每天清洁消毒登记表,提倡外卖经营者使用“食安封签”;落实加强网络销售冷链食品监管,严禁非法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落实全面禁止网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禁止网上发布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有关广告及信息,禁止销售“长江野生鱼”等禁捕流域的水产品;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准入关,确保入网经营者必须持证照、亮等级经营,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并做好入网经营者台账;落实真实披露市场主体信息,规范平台信息公示,杜绝虚假宣传,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落实禁止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强制搭售,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3.加强外卖送餐员培训管理。州市场监管局与芒市美团、饿了么、德宏通网络餐饮平台负责人签订《德宏州网络餐饮平台企业切实维护送餐员正当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承诺书》,要求网络餐饮平台加强食品安全、交通安全、企业文化、行业发展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外卖送餐员安全意识的同时增强行业认同和企业归属感,改善社会保障结构,提高社会认同;加强送餐人员管理,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送餐人员核对配送食品,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确保网络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安全技能培训,提升交通法规意识。
德宏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外卖配送员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合理安排勤务,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外卖骑手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不定期在“平安德宏”“平安芒市”“平安瑞丽”“平安陇川”“平安盈江”“平安梁河”“微美芒市”“德宏交警”“芒市交警”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对外卖配送员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进行曝光警示,促使外卖配送企业、配送人员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要求外卖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将企业外卖配送员守法驾驶纳入内部管理考评奖惩机制,定期开展内部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通报外卖配送员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外卖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外卖配送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配送车辆及驾驶人“一车一档、一人一档”户籍化管理台账、交通违法行为“清零”制度落实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建议外卖企业不断升级外卖配送员的智能调度系统,合理控制和优化配送接送单方案、路线,避免外卖配送员因时间压力致使产生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交通法规培训。组织“美团”“饿了么”“德宏通”等外卖企业负责人和外卖骑手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重点梳理剖析快递外卖行业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和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提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办法,让外卖骑手深刻理解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在外卖企业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展板、摆放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外卖从业人员的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我州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定期深入辖区各外卖企业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通过采取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通报涉外卖行业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及开展体验式活动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外卖配送人员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其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责任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是外卖行业属新兴业态,涉及很多部门管辖权限,主管部门未明确,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食品安全等监管,公安部门负责外卖送餐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出台关于新业形态有关政策举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网络餐饮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等。
二是从云南省到各州市均未建立在线外卖准入机制,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三是针对外卖骑手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对象是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内入驻商家。
四是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仍然存在入网审查不严、公示信息不全、配送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各部门依据职责,加强源头管控,加大对平台的监督检查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二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一方面监督网络餐饮平台加强外卖骑手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全职骑手、兼职骑手管理制度》《外卖骑手规章制度及骑手守则》等制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网络餐饮平台内部操作规则、管理机制,维护外卖送餐员正当权益,保障广大消费者、平台经济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把餐饮安全关,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大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中存在的无证经营、卫生差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整治查处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又未取得许可,且拒不服从管理的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四是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充分发挥交巡警机动灵活的优势,采取定点查缉和巡逻查缉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查处外卖骑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另外,借助社会监督力量,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过“芒市交警”“德宏交警”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举报外卖骑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倒逼企业严格管理。
五是进一步强化警示曝光。在州、市公安交警新媒体“两微一抖”平台开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专栏,有针对性的曝光外卖骑手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事故案例和不文明行为。
六是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除了常规的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外,在有条件的企业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配备声光电一体化的宣传教育设备,让企业定期组织员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最后,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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