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7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一、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噻虫嗪、吡虫啉、甲胺磷、镉(以Cd计)、铅(以Pb计)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一)芒市赵小兵蔬菜摊销售的1批茄子,镉(以Cd计)超标。
(二)芒市赵小兵蔬菜摊销售的1批老姜,铅(以Pb计)超标。
(三)芒市程希平蔬菜摊销售的1批黄瓜,毒死蜱超标。
(四)芒市程希平蔬菜摊销售的1批姜,铅(以Pb计)超标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第72期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12月01日-食用农产品]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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