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7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一、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 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氟虫腈、甲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金刚烷胺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盈江县赵金丽百货店销售的1批鸡蛋,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超标。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第71期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12月01日-食用农产品]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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